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瑞文网(实用7篇)

个人学习 10 2024-06-28 17:48:11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瑞文网 第1篇

说实话,这本书现在看来错误和真理一样多,但是可以原谅。因为迄今为止,被推翻的所谓真理在人类历史不知凡几,这本书问世两百多年了,居然还有现在仍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

我认为正确的结论之一,就是勒庞指出了影响群众意志的三个要素:断言、重复和夸张。现在所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过是这三个要素通俗的演绎。

那么问题来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道不是仅指重复,这又和断言,夸张有什么关系?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此之前,我要稍微解释一下断言的含义:就是直接说观点,不需要考虑如何去支撑这个观点,甚至不用想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举个最近的例子,今天英国脱离欧盟的事情,精英,专家都是基本都是留欧派,而平民都是脱欧派,面对平民这群“乌合之众”,正好用上“断言”。所以,脱欧派的领袖们,就把有关退欧利弊得失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些简单、煽情的口号,如“夺回我们的控制权”、“收回我们的边界”、“拿回我的国家”、“6月23日将是我们的独立日”等等,你看,这就断言。听起来让你热血沸腾,跟着开始喊口号,游行了。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口号没有一个是有科学或者事实做支撑,这只是别人告诉你的一种感觉。

进入正题,开始剖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句话是如何运用群体心理学了。

“重要的事情”,是夸张。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要的事情。当别人在说一个结论的时候,在前面加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就默认的他说的事情是重要的,甚至没有想过为什么。例如,我告诉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肯定一群人马上就转发朋友圈了,再炒作一下,火遍全国了。其实,鹅黄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他说重要,这就是夸张。

“说”,就是断言。断言代表着某种理直气壮,还是这个例子,鹅黄素有毒,我告诉你有毒,就有毒了?没有论证,没有科学测试,直接上结论,这不是断言是什么?更可笑的是,“鹅黄素”这个东西,是我刚才想出来的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

“三遍”,明显就是重复。重复让人觉得就是真理。尼采说过,“一旦要再说一遍,而且要再说三遍。”异曲同工之妙。三人成虎,假的东西说多了,自然大家就信以为真了,说三遍的目的,就是让一个人扮演三个人罢了。

当然,本书还有很多我认为不错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善变等等等。只是这个印象深刻,而且有所感悟,于是写下来供日后参考。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瑞文网 第2篇

干柴,一堆干柴,几颗火星

历史上无数因为“一个馒头”而引发的血案,就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中,一再上演。甚至,连台词和背景都几乎不需要变换。

这个馒头,可能是某种宗教信仰、某种美好理性,或者只是一个疯狂的谬误,或者真的是一个馒头。落幕时分,只有一串串“无辜”殉难者的数字,似乎在冷冰冰得控诉着什么。

这种深刻的矛盾,既有对历史演变的哀叹,也有对自身命运感喟。个体生物的基因,在数代以后,几乎消失殆尽(1/2的n次方),但是人类文明的基因却依然野蛮生长。

谬误、幻想和人类文明。

是的,我们都不愿承认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瑞文网 第3篇

《乌合之众》,第二次读,第二个译本。感觉冯译比胡译更好,因为冯译更能体现出勒庞观点警句性的力量。“乌合之众”,怎么会有这么棒的词!太喜欢汉语啦!

编排的原因,译者序放到了书后。译文和非译文的交替,给人一种潜水很久,终于冒出水面,畅快呼吸的感觉。读勒庞原文有种憋气的感觉,一开始抱着久仰大名的热情还能津津有味,后面越来越啃不下去。

从众心理,人皆有之,可一旦从众,便失去自我,成为乌合之众,在人类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可是谁不喜欢那种群体带来的力量感和正确感,这就是一个难以避免的社会陷阱。就像买基金买股票,追涨杀跌,谁不是跟着跑?最后七亏二平一赚。

中译者序中说,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我认为对于读者的意义应该是让我们意识到群体的存在,而且我们随时可能置身其中。由于勒庞对我们耳提面命地说过群体乌合之众的特征,我们也就有了更高的反省力,也更可能Think Outside the Box,跳出局外去思考,开天眼,觑红尘:我是不是已经丧失自我,把理性全部交给了群体的感性,漂浮在群体雄赳赳气昂昂的风暴之中。是的话,快快醒来。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瑞文网 第4篇

《乌合之众》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当出现反智、集体、己方辩论势力弱小的时候,面对气势汹汹的人,总会有人来一句:像《乌合之众》里说的一样……,就像现在一提到小鲜肉,流量现象,总会有人提,就像《娱乐至死》里说的那样……

总之,基于这个原因,我去看了这本书。

《乌合之众》与其说是痛斥反智集体,不如说是教人如何领导群众,在字里行间谈到了集体的特点,以及和集体的相处办法,譬如有一条:如果想得到群体的支持,那应该和他们保持距离。

就像在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一定是保持足够的神秘感,并且用礼教来保持这种神秘感,一旦皇帝的神秘感被剥夺,隐形的威望、信仰和共识也会崩塌,自古以来可能威胁到皇帝威望的功高震主之辈,莫不下场凄惨。

众是众人,乌合大致是说盲动、被裹挟,群众最重要的是凝聚共识,一旦共识达成,那么个人的力量再大,思想再清晰,也难免被裹挟,得意洋洋出来异于常人的,通常会被暴力消灭,只有力量到扭转群众信仰地步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挑战。

然而,一旦变成群体性的时候,也意味着会失控,一开始创造、煽动相关民意的人,往往也被民意所吞噬和裹挟。

由此,我们恐惧群体,恐惧自己被群体所支配,同时担心有人支配着群体,群体的恶,莫过于多数人暴政下,对人的摧残。

群体也有善,但往往包括2个特点,1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再善的群体也会有人觉得恶,2是这种善良,往往是彼之良药,我之砒霜,对一些人总是不好的。

《乌合之众》透露出来的群体性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可一旦社会进入到那种情况,冲突不断,被群体裹挟着的,群体本身,带领着群体的,谁又会是这个环境的幸运者呢?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瑞文网 第5篇

8月17日周日上午在动物园咖啡厅参加了“不止读书”会郑州站第五期,实到26人,认识了很多新朋友,但由于时间匆匆,都没有好好深聊,有点遗憾。第五期讨论分享的书目是《乌合之众》,虽然“事前读完”是一个规矩,但还是有不少人没读/只读了一半/随便翻翻,读书会的一半主题不是讨论本书,反而变成了讨论读书会。很多人抱着了解“不止读书会”的目的来感受,甚至直截了当地表达如果这个读书会发展不好,我就不来了。其实大可不必,这个没有任何盈利目的的读书会,大家都是来这里付出自己的读书思想的,同时汲取别人的想法,互相碰撞,互相升华。这是我的理解。

我读完《乌合之众》的感受,真的是震撼。成书于1895年以法国大革命(1789年——1799年)为大背景的这本书中,很多观点至今我认为仍然适用于2010年代的中国,如:

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

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譬如说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我想,时间和空间里一个唯一不变的,就是人性。个人尤其需要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瑞文网 第6篇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瑞文网 第7篇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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