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精选8篇)

个人学习 11 2024-04-27 12:14:46

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 第1篇

这篇文章,让我感受真的颇深。

文章没有笼统的介绍、描述包身工所受的苦难,工头的邪恶与残忍,而是通过对具体事例的描写突出了包工头不通人性的残忍和包身工的悲惨命运。就是这么一篇文章的出炉,花费了夏衍先生很长的时间,经历了种种困难,其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中国人了解过去穷苦人民的生活是多么悲惨与不自由,同时告诫人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文章中的许多文段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些包身工们,一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而每天却只能有两粥一饭充饥,且粥竟然只是用籼米、锅焦、碎米和较多的乡下人用来喂猪的豆腐渣做成的!“慈善的”资本家老板去菜场里收集到莴苣叶用盐水一浸竟然就是包身工们难得的佳肴。况且,包身工们在这样食不果腹、劳动强度如此之大的情况下,还常常饱尝工头们的打骂,没有一点人生自由。看到这里,我不禁义愤填膺,热血沸腾。我实在不敢想象那种场面,我更不敢说带工头是人!这不是人类所能干出的事!为了日本人的厂子,居然要牺牲那么多同胞的幸福,太可怕了!太可悲了!

在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嘿!真是不知比她们要好多少倍!我们不用干重活,不用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我们有自由,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没有人会随便地揍我们。而且,我们可以吃好的、穿好的,好有娱乐的时间!可就是这么好的条件,也有人不知足!经常能听到有人抱怨午餐不好吃;经常看到有些人浪费宝贵的资源;经常看到有些人奢侈地买一些本不值得买或没有多大用处的奢侈品?这些行为,让我感到愤懑与不安。试想想,如果照这样的势头发展下去,国民就会堕落,那么那种奴隶生活又将离我们不远了。因为我们的国家拥有许多不支持国家和崇洋媚外的人。

只有一个国家拥有真真寻求真理的人,能独立思考的人,能记录真实的人,能不计利害而为这片用鲜血换来的土地付出的人,能去捍卫宪法和主权的人;只有一个国家拥有这样的头脑和灵魂,我们才能说,我们的人民不会被外人奴役;只有一个国家能尊重培养这样的头脑和灵魂,我们才能说我们有信心让明天更美好!

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 第2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宋元时期一百零八个好汉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的因果故事。《水浒传》既用精美的语言词句讲述了好汉在上梁山前、上梁山时、上梁山后发生的故事,又揭露了当时腐败的封建社会:不务正业的.皇帝、贪赃枉法的官吏、凶恶狠毒的小混混,有那么一个好官儿也算是三九天桃花开——罕见喽!

“侠”字渐消,强盗起了,但也是侠之流,他们的旗帜是“替天行道”。他们所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这是鲁迅先生对《水浒》的评价。

在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及时雨”宋江。他曾打下祝家庄、唐城、东平府以及东昌府的城池,还对当时梁山的大头领“托塔天王”晁盖一片忠心,并在晁盖中了史文恭的毒箭而身亡后,管理好了梁山一百单八将。也是他,在大军到来时,执意选择了招安之路,带领梁山这一百单八将,归顺了朝廷。因为宋江曾经就是一个宋朝小官,杀妻后加入了梁山,所以招安对于宋江的诱惑太大了,能够再当上朝廷命官!

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 第3篇

读了《水浒传》这一本厚厚书之后,最大的感受便是书中的英雄们的那种豪情壮义,忠义两全。《水浒传》一书记叙了以宋江为头的108好汉从被逼无奈聚义梁山泊,到被朝廷招安,再到为宋破辽兵,最后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在我脑海中印下了两个字:忠、义。

一个“忠”字就包含了对自己的国家、亲人、朋友的尽心竭力,鞠躬尽瘁。宋江在重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只效忠于自己的国家,可谓是忠心耿耿;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应对高俅之子的调戏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也是忠的表现。

“义”字包含了很多资料,108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就是义;为人民、国家锄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在108个英雄中,我认为最能做到“义”的是一个黑大汉,他虽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但是他路见不平就拔“斧”相助的'精神,令那些丧尽天良的恶人们闻风丧胆。他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所以我们也就应有义气,拥有强烈的正义感,为了正义,为了真理能奋不顾身。

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 第4篇

《活着》主要叙述了福贵因为赌博输光家产、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

文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来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得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变得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对于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 第5篇

孙悟空,他坚强、勇敢,不管遇到多强大的妖魔鬼怪,他都会拼死一战;他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强和永不放弃的信念,每当师傅被妖怪们抓住时,他不像八戒,不管师傅死活,一定要将师傅救出。悟空还有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在三打白骨精时,师傅将其逐出师门,他也从不抱怨,自己已不是他徒弟,却依然时时刻刻在想师傅的;安危。悟空还很善良、单纯,即便功夫天下无敌仍然不放弃修炼,从不畏惧强敌,等等。

唐僧的法术虽不及悟空,但唐僧一路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路途艰险,路上妖魔鬼怪数不胜数,次次险些掉了性命,唐僧却没有丝毫的想退缩之念。不仅如此,还天天坚持吃素,次次坚持见塔扫塔,见庙扫庙。唐僧还很善良,有一种慈悲为怀的菩萨心肠,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他的打坐本领也不错,与羊力大仙比打坐,打了五个多时辰也不分胜负。【羊力大仙是妖】可见,唐僧的优点也不亚于孙悟空孙大圣。

这本书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著名小说,描写了唐僧师徒斯人跋山涉水,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全书充满了大胆的想象,描绘了一个精彩绝伦的神奇世界。每一章都充满了新奇感和神秘感。而唐僧对信念的坚定执着,孙悟空身处逆境时永不言败的精神,猪八戒乐观开朗的性格,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 第6篇

我们的生活比以前好了好几倍,但还是有一些人不满足,这让我想起了罗宾逊。

罗宾逊在航行中遇难,但所有其他船员都失踪了。鲁滨逊独自来到一个荒岛。一开始他很绝望,很悲观,后来又恢复了信心。他用木头和船帆搭起简单的帐篷,开垦荒地,种植小麦和水稻,驯养山羊。他在荒岛上非常孤独,有时会生病,并对野生动物的攻击保持警惕。最让我感动的是鲁滨逊冒着生命危险把星期五从野人手中救了出来。罗宾逊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去救星期五,所以星期五忠于罗宾逊。罗宾逊拯救了星期五,尽管他无法保护自己。滴水之恩,泉往复。星期五就是这样的人。

我很困惑:是什么让罗宾逊克服了各种困难,让他努力的活着?这是希望,一颗充满希望的'心。活着回家的希望渺茫,但他抓住了万分之一的希望。没有希望,一个人是不完整的。没有希望和理想,他就失去了努力的方向。人的灵魂需要基于物质需求的理想。雨果说过,他指出希望和梦想是人类灵魂的必需品。没有自信我们做不到,没有努力甚至做不到。我们应该有一个目标,并朝着这个目标不断努力。

罗宾逊最终逃离荒岛,是因为他坚信自己的信仰,相信自己,努力工作。学习鲁滨逊精神,乐观、坚强、勇敢,让这些精神点亮成功之路,让生活活得像松了脖子。

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 第7篇

该小说主要内容是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原型是唐代著名高僧玄奘到西方游行,了解西方文化的故事,其实原型并没有伴随他的徒弟或者人,他徒步走过十多个国家,并没有小说中写的.那么幸运。

让我感触颇为深刻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那一章,画面感很强,很有代入感,这一章让我看得心惊胆战,这更让我了解到孙悟空的性格是不为强权,嫉恶如仇的。

唐三藏的性格是温柔敦厚,有君子之气。

而八戒则是好吃懒做,好色,的性格,在降妖除魔的过程中贪吃贪睡,偷奸耍滑耍滑,但他也有情有义,有英勇奋战的气概。

沙僧则是个性憨厚,忠心耿耿的,他在这三个徒弟当中是最服从师傅安排的,有仁有意。

师徒在降妖除魔的路上历尽艰险,但也不畏艰险。

师徒四人都各有短处与长处,拼拼凑凑则是四角俱全,他们走来也是一路坎坷,告诉我们要不畏艰险,要勇于挑战丑恶,要有百折不挠和团结一致的精神,要与他人共同努力合作,唯有历经风雨,才能面对未来和时光,要用人所长,明辨是非。

包身工的读后感500字 第8篇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子叫《狼孩》。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村里的猎人杀害了狼家族的两个孩子,并将前来救子的公狼乱棍打死。”我“收养了侥幸存活的狼崽白耳,孤独的母狼却抢走了”我“弟弟小龙,从此,小龙过上了艰苦的生活,狼与人的界限模糊了,一边是人成了狼的”孩子“,一边是狼成了人的朋友(敌人)。家人为了寻找小龙,在沙漠中苦苦追寻,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带回了小龙,可是,小龙和母狼已经建立了深深地感情,小龙离不开母狼,母狼更离不开小龙。母狼为了夺回小龙不屈不挠地坚持着,最终,母狼又夺回了小龙,它们重新找了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安家,小龙的生活又变得无忧无虑起来,可是,天有不侧风云,小龙还是不久就死了。

看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尤其是可怜的小龙。在我们这么小的时候,生活在爸妈的浓浓关爱下,在练习说话,吃熟食热饭,可小龙却吃狼奶,过上了吃毛饮血的生活。想想看,他的生活是多么险恶、多么危急。小龙的亲生妈妈又该有多么心痛,心酸呀。

这本书也使我其乐无穷,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被书的内容所吸引,就会在扣人心弦的精彩故事中遨游。当小龙身陷危险时,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儿;当他遇到困难时,我在心中使劲为他加油;当他最后遇难时,我也陷入了深深地悲痛,几次为他的悲惨命运流泪。我也深深地体会到里面人物的感情变化和心里感受,我真的与他们同呼吸共患难了。

啊,珍惜我们现在的时光吧,比起小龙,我们真的生活在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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