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汇总10篇)

个人学习 12 2024-04-22 04:35:06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1篇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2篇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3篇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4篇

天边那一抹红晕,照亮了湖水,燃烧着生边的一切。火红的颜色,温暖的,却没有火的热烈,没有枫叶的妖艳。是一点点淡淡而散漫的火光失去了热度。湖水被烧着,波光粼粼中还闪动着那耀眼的红。树叶摇动着发出摺摺的红绿交错的光来。

一切的景象都告诉我,这是个火热的世界。此刻,黄昏将淹没在夜幕中,火光只是挣扎着,发出短暂的光,却不发热。就如英雄,在短的时间支出援助之手,却没有将他的心分散出去。所以,人们便等着,等着英雄的出现,而不是去做英雄。

黄昏,没有了红光,变成了夜。夜,没了晚风;夜,每了月亮;夜,每了星星。夜却还是夜。眼睛闭着,这个世界彻底黑了。黑有多深,象白骨精的无底洞?不,比它还深,无底洞到底还是洞,是洞旧有底。就像世上没有不可知的事物,只是人们尚未发现而已。慢慢的我感到周围的.水气在上升。人是敏感的,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中,这种潜能就能被发觉。

夜并不安静,当然就不寂静了。阵阵蛙叫虫鸣让我有种毛骨悚然。是的,我很恐慌;不,是害怕到了极点。我甚至有种幻觉,还在向我哭泣,哭泣着这个世界的不公;哭泣它的孩子们悲惨命运。虫儿叫嚣着,它只是在提醒人们,世界上还有它们的存在,人们不能,更不应该无视它们的存在。

拂晓时分的夜,我已经错过了。我感到背后暖暖才发现,自己竟然站了许久,腿脚早已麻木的没有知觉,睁开眼又赶快闭上,刺眼的光——红色的。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5篇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_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6篇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推出以来,它赢得了世界各地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不仅成功塑造了于连·索黑尔是一个时代色彩丰富、个性鲜明的艺术形象,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现了法国复辟王朝的广阔画卷,触及了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他的经历和经历让我们了解了很多事情。

余连决心像拿破仑一样依靠自己的个人智慧取得成就。为了赢得每个人的欣赏,知道它毫无价值,但也背诵了拉丁语的《新约》。他惊人的背诵能力使他成为维利叶尔市长的家庭教师。

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于连亲眼目睹了阴谋和阴谋的丑陋内幕,于是他耍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同的行为受到了院长的青睐和青睐。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增强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风格。虽然余连在为木尔侯爵担任秘书后不时表现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余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在被侯爵重用并征服玛特尔小姐后消失了。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就在他一步步走向他向往的“光明”的时候,因为枪击德·瑞那夫人彻底切断了自己的未来,把自己送到了断头台。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7篇

我是个爱静的人,打小起业余时间就大多泡在书房里,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古人读数为的是求取高官厚禄、美人谷黍,而我读书完全是为了寻找一种感觉。早上醒来时捧起书读上它几句,就像是已经吃过一顿美味的早餐。睡觉前读一段,便会带着书中的故事一同进入梦乡。上厕所时也会捧着本书,进去便是半个小时,全然不知环境的'恶劣。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读书,周围是那么安静,仿佛也和我一起分享着书中的乐趣与风景。

《少年文摘》是我最钟情的一本杂志。当我拿起它时我总会先细细的看一遍目录,然后从中选择那些篇幅最小、最不吸引人的文章去读,把那些精彩的文章留在最后,这样越到后面就越觉得是一种享受。但我从不放弃任何一篇文章,因为每一篇文章都会给我不同的感受。

有时我读书到了痴迷的地步。当读到《侏罗纪公园》时便会心惊胆战,觉得身后便有只红眼睛、尖牙齿的恐龙;当读到《_》时便会按着书中的方法学着段誉练就“六脉神剑”;当读到《红与黑》时便觉得自己是那个苦命的于连,在社会中无助地挣扎;当读到“三英战吕布”则会不由自主地有感情地朗读一段。这也就是读书的一种味道,一种感觉。

细细地读书,品味书中的故事,体会书中的人物,这就是读书的感觉。读书是享受。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8篇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9篇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他之所以杯具,不仅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此刻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此刻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此刻两次感情经历上,应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之后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应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悲哀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透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我。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我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我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感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我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悲哀。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个性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我已经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红与黑读后感200字左右 第10篇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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