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第一章读后感500字(精选6篇)

个人学习 12 2024-04-18 05:20:26

史记第一章读后感500字 第1篇

《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著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好战分子,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史记第一章读后感500字 第2篇

最近看了《史记》这本书,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古代文化灿烂的国家。历史悠久,涌现出大量杰出的历史学家、思想家、作家。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他们通过自己的笔墨向后人展示了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位文人在遭受了巨大的屈辱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在接下来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作品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和一座高耸的纪念碑。它矗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中,后人无法超越。这个人是司马迁,这部史学作品是《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它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大约2000年的历史。在中国传统汉学精品中,只有《史记》是无与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将《史记》评为史家绝唱,无韵离骚。司马迁的巨大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对生活和社会发表了自己独特的看法,并强烈批评了矛盾的现实。这样一部既具有中史价值又具有文学价值的作品的成功,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利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形神兼备、跳纸上的人物描写,开创了中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例。它的成功在于通过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精神饱满的人物。它记录的人物形形色色,形形色色;它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

史记第一章读后感500字 第3篇

因为下个学期我们就要开展古代汉语的学习了,而史记作为古代汉语著作的典范,尤为值得我们去阅读。《史记》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我们在初高中时期时都接触了《史记》的内容,比如《项羽本纪》以及《陈涉世家》这两篇文章。在学习这两篇文章时,老师都特意强调过本纪记载的是帝王,世家记载王侯将相。《陈涉世家》中的陈胜,吴广都是“乡野村夫”,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没有财富。他们之所以反抗只是因为在赶赴服徭役时因大雨延期迟到,而秦律严苛,凡是延期都会被杀,因此陈胜吴广在半路上决定要反抗,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吁与倡议。利用鱼腹中的纸条“大楚兴,陈胜王”,助公子扶苏为王来开展起义。可以说,陈胜吴广的起义拉开了反抗暴秦的统治序幕。因此虽然陈胜并不是王侯将相,也将他记录于世家这一部分,正是因为他的贡献。因此是可以理解的。

项羽兵败,自刎乌江。可以说是一个失败者,即使却被记录在《史记》中,也应当记录在世家中,但是太史公司马迁却将项羽记录在本纪中。可以说项羽被破例记录在本纪中,是由于太史公的个人情感问题。太史公认为西楚霸王项羽虽然兵败如山倒,自古以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但是却不能磨灭项羽是个英雄的事实。

所以说《史记》这本书的意义不仅是为我们这些后人记录下那段历史。让我们后人能够以史为鉴,少走弯路。可以让我们与过去的先贤对话,较为直面客观的了解他们的人生。同时,《史记》中出了许多成语,歇后语。例如,指鹿为马这个成语便是出自秦始皇本纪中赵高的话。不仅可以让我们了解历史,并且可以让我们增长阅历,丰富知识。

《史记》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吸引力便是太史公第一次把历史人物以纪传体的形式展现给大众。可以较为直观且客观的给读者对于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比如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项羽本纪》。第一次接触到项羽本纪是在语文课本上,但是是节选。因此如果想要有自己的想法,便需要看看《史记》这样可以直接了解,不是从百度上随意找的,真实性并没有保障。同时,现在各种各样的“历史剧”会曲解一些历史人物来满足剧情的推进,这在看剧的范畴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历史的严谨度上就会有影响。

史记第一章读后感500字 第4篇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先祖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典文学。漫天星辰中,《史记》最为璀璨。品读《史记》可以使人走入5000年前中国那群雄纷争、帝王称霸的岁月。

读《史记》,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义反秦的吴广、陈胜;急中生智、智勇双全的闺相如;流浪在外、重登皇位的重耳……历史无时不刻在变化着,无时不刻在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刺客列传”最引人深思。

刺客指的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这五位勇士的事迹。曹沫用自己的武力胁迫齐恒公,将土地还给了鲁国;专诸为了刺杀吴王僚英勇牺牲,报了杀父之仇;豫让不惜生命代价替自己的主人报仇,最终以剑自尽;聂政因为被严仲子的诚意所感动,前去刺杀韩国丞相侠累,并自行皮面决眼以死亡;荆轲受太子丹的命令去刺杀秦王,结果刺杀失败,但他的勇敢被世人赞颂。

这五位刺客虽然身世不同,成败不同,地位不同,但他们有着重情义、讲义气、轻生死、扶弱拯危,不畏_,舍生忘死的精神,正是因为他们有着这样的精神,才有勇气去刺杀他们。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必向他们一样去当刺客,要学习他们除暴安良、重情重义的精神,要铭记这些刺客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气魄与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希望所有人都能永远记住这五位刺客,铭记他们英勇无畏的气魄。

“读史可以使人明智,读诗可以使人灵秀。”历史的车轮在不断滚滚向前,我们通过读史可以学到古人的智慧,也可以鉴往知来,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爱读史书!

史记第一章读后感500字 第5篇

自人类有意识以来,死亡一直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因其超体验的实质,造成了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成了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任何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贪生怕死也自然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人类怀着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从古至今都不曾停歇。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于是自然就衍生出了不朽的理念。

古人对不朽有三个衡量标准,即“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名垂青史,流芳百世。但是在变化莫测,无迹可寻的命运轨道上,这样的.标准显然不能放之四海皆准,因着突如其来的命运降临,历史不断演绎出了一幕幕生死抉择的画面。是择生还是择死?这一难住了哈姆雷特的选择题也常常就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标准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单纯地用勇敢或怯懦来划定。面对生死抉择,人们常常认为死能明志,生却践志。但是成败与否更不能单凭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所以,当这样的选择出现在司马迁面前时,他经过深思熟虑和无数次的自我思想抗争之后艰难的选择了比死还痛苦的生,并且最终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的生死观念。这一观念不仅为后人树立起生命的价值尺度,同时也贯穿着整部《史记》的创作过程的始终。

择生还是择死。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够从鸿篇巨制的《史记》和激切感人的《报任安书》中感受到司马迁在这个选择上的煎熬。择生意味着肉体的痛苦,人格的侮辱,灵魂的漂泊。而此时的择死似乎看起来更加容易些,但一了白了地逃避之后,也就永远丧失了永垂不朽的机会,成为了“轻于鸿毛”的死。此间的孰轻孰重不仅一次又一次的拷问着司马迁饱受重创的心灵,与此同时,也无时无刻地向后人发出深刻的疑问。但最终庆幸的是,司马迁还是选择了艰难地生,中华民族因此才得以增添一部可以引以为自豪的历史文学杰作,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也因此有了大致可以确认的轮廓。我们可以认为,经此一役,司马迁已经完全经受住了生与死轮回的考验。因此他的生死观不仅是灵与肉的不断碰撞的结晶,也是维护人格尊严与追求永恒不朽的伟大结晶。

史记第一章读后感500字 第6篇

读完《史记》,回味其中的人物,我觉得炎帝最值得我敬佩。在以前,人们都是靠打猎或采食植物的果实·块茎生活,不懂得耕耘,靠大自然的恩赐生活。大自然不总是那么大方,遇上灾年,常有人饿死,身为部落首领的炎帝时常冥思苦想,想找到解决的办法。一天,他发出了粟子,便告诉人们种植粟子的方法;又发明出许多农具。人们为了感谢他对农业的贡献,都称他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得到更多的食物,开始跋山涉水,尝遍各种植物,这就是有名的“神农氏尝百草”。他在尝遍百草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可食用植物,但是也有好几次因为吃了有毒的植物差点丧命,幸亏他找到了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不要重蹈覆辙,而他自己却不顾危险,仍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一种名叫断肠草的,无可救药的植物,不幸去世了。

《史记》,给后世的影响深远,是我们的必读之书。

我最爱的就是《史记》。静静地,如同静静的流淌的河,流过我的心底。

也许是因为历史书本的空缺,也许是遗落了太多太多,许久许久的共鸣,我便爱上了《史记》。

没有太多的伏笔,没有太多的伤愁。它留给我的,只是书上没有写的,然是在读后,一种百感交集的情绪充斥着身心,一种莫名的回首,忘却自己。在你读它时,它便慢慢在浸渍着你,控制着你的思想,直到心底,它便深深地留下了烙印,怎么也挥之不去。

我喜欢吕后的狠毒,喜欢她对戚夫人的所做。那才是真正的的女人。正如《史记》所说,“那总比虚伪的为丈夫找小老婆,却又背后耍心计得要来的强。”我喜欢楚霸王在生命的最后,用尽自己的最后一点余力来拼搏。然后在乌江,回忆,惜别。“力拔山兮,气盖兮……虞兮虞兮奈何兮。”楚歌的凄凉回荡。我喜欢亡国之帝——溥仪,在皇太后颤抖的将玉玺交出时,他正在爬树、嬉笑。然后尽自己所能,普天下众生。直到他没有了故宫一角,颠沛流离。

或许我曾梦见历史,却没有亲生经历。可是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人物,因为《史记》。以前我总是在历史的小黑屋,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可现在,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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