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汇总9篇)

个人学习 11 2024-04-14 21:43:19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昨天,我在图书馆呆了一整天,直到关门,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总共看了两本书,一本是<<茶花女>>,另一本是<<在天堂遇到的五个人>>。后一本没来得及看完,其实我本来就猜到也许看不完,但还是想尽力地看。我以前似乎看到谁也看过,不过没什么印象了,看了一点觉得还是挺有深度的,很可惜没有看完。原因是我在看<<茶花女>>上花了太多的时间,当时没有带表,所以时间没控制好。而现在我主要想说的是<<茶花女>>。我知道也许许多人已经看过它。

可以说我是带着一种享受的心理去读这本书的,我是一个比较喜欢外国文学的人,歌德、司汤达、夏洛蒂·勃朗特、屠格涅夫、哈代、卢梭、小仲马等等都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当然我更爱他们的作品。

这本书是小仲马写的,内容也和他的经历有关。我记得很早以前我看过它,好象是在预备班,可惜当时看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只模模糊糊地记得一点剧情。于是我打算再看一遍。谁知就陷入了深深地震撼当中。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我当时的感受,那就是“心痛”,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深刻。我发觉自己越来越感受到玛格丽特那颗痛苦善良并且纯洁的心。她默默的牺牲换来的不是感激而是男主人公的误会,甚至还糟到了他的报复和羞辱。她本来身体就不好,希望能够快乐地度过余生,没想到和男主人公的相识却加速了她的死亡。他猜忌心极重,希望玛格丽特只属于他一个人。而他其实根本无力承担她的医药费,但玛格丽特还是愿意放弃一切和他在一起。然而最后也是他逼死了她,她临死时身边几乎没有一个人来关心她,只有门外的一群讨债的人。他们等着她死,这样就可以拍卖她的东西来还债。

可能是因为自己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所以才会在读到一些作品时就会轻易的动情,可是每当读完一部作品时我都收获一种心情这种心情我也说不清楚,很复杂又很简单,可这种心情对我的影响却不小。时而会使我变得忧郁、多愁善感时而又好像给我一股无名的力量让我有勇气来面对眼前的一切困难,甚至可以让我信心百倍的面对未来。

这种心情我时常有,可第一次好像是在我看完《泰坦尼克号》电影后才有的,然后是司汤达的《红与黑》、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亲和力》、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还有中国的古典文化中的瑰宝《红楼梦》。我并不是想炫耀自己读了多少书。再说这几本也不值得一提,只是想说它们也给过我类似的感觉和复杂的心情。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几乎有好几次都要落泪。但我终究没有哭,可心里却比哭还难受,仿佛自己就是阿芒已遭受了阿芒所遭受的一切。我可以好不夸张地说如果是在一年前或者我在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去读,我想我肯定会也为之落泪,虽然不会是痛哭失声,但也会热泪盈眶的。(而玛格丽特为了爱情抛弃了所谓的“爱情” )

我想他们的爱情和中国古典文化中的爱情颇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没落文化和偏见的牺牲品,具有着相同的悲剧命运。写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这部作品有如此深刻的印象或者说是强烈的感情,可能是因为我羡慕他们轰轰烈烈的爱情,或许“轰轰烈烈”这个字眼用的不算准确,但我也要说那一定是感天动地了,风月场中的玛格丽特在得到真正的爱情后却又不得不放弃这可能是她人生中真正的或许应该说是最后的爱情,原因却是十分的简单,首先,是阿芒的父亲为了自己家族的荣誉,甚至为了自己的姓氏。而让玛格丽特放弃这对她来说来之不易的爱情,其次,这位老人已几乎近似哀求的口吻来劝她放弃,是因为自己的女儿(阿芒的亲妹妹)的终身幸福,而这一切阿芒是在玛格丽特死后才知道的,我想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感动就是这点,在阿芒完全不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玛格丽特毅然同意了老人的要求,阿芒好像是受到了自己心爱的人的残忍的欺骗,然而骗她的却是自己的至亲至爱的人。而玛格丽特却遭受着失去至真至纯的爱情,和至亲至爱的人永远的分离,而且她的爱人还是那样的恨她,不理解她,甚至侮辱她。

玛格丽特的死对知道事实真相的阿芒来说可以说是撕心裂肺的伤痛,而对于我来说,看到那里也是想和阿芒一起痛哭失声,我不知道用什么字眼,也不知道用多少文字能表达出我读完《茶花女》之后的心情。我想我会用一生记住它的,或许还会把它藏在灵魂的最深处,永远不会对任何人讲起。就到这里吧,因为我已经不能再写下去了,因为我的心情仍然在最伤感和悲痛中无法自拔。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简·爱》之后,今天又看完了《傲慢与偏见》,感觉蛮有味道的。与朋友聊天说看完这两本书,不知道为啥,却着实被鄙视了一般,也许吧,正经的公务员书籍会计书籍不去看,去看这么些杂书,着实太不正经。只是现在的记忆力越来越不行了,又让我想到了“快餐”这个词,既然如此,趁还记得,就记录下点点思绪吧。

女儿买回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沟起我对少年中学时代的回忆。

那年,正是我初二放假的时期,那天,我正聚精会神的“偷看”“第二次握手”。当我正如痴如醉的感动在握手的精彩故事情节时,大哥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丢在桌面上,在丢下书的同时也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看,别成天自以为是,看完给我写读后感,我要检查的”,说完就走了。我愣了半响,半天没反映。拿起那本书一看,就是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看书之前,我并不明白大哥的用意,看完之后,才知道大哥的用心良苦。

因为出身在军人家庭,再因为优越的家庭环境,更因为是家中之掌上明珠,我总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目中无人一般,从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除了长辈,除了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需要关照的贫民百姓,对那些地方干部或一般阶层出身的孩子,我从不屑一顾,待人接物上从没给过好脸色、好语调。尤其是二个哥哥的同学到访,更是雪上加霜冷言冷语,这让二个哥哥很是头痛,虽不止一次的对我加以指责,只因我的反唇相击,令他们无奈则罢。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它是一本既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更是对人的个性和处世待人的一种行为和态度的认知。这本书,是我人生成长中第一个最为重要的认知转折点。

还是说说这本书吧,主人公是小贵族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和一个富家子弟达西,两个人的性格特色鲜明,一个直率坦诚但又略显固执,一个举止优雅事业有成而又有些目中无人的傲慢,这是刚开始阅读时的印象。

达西先生生于贵族家庭,年收入不下一万英镑,父母亲从小开始便教他保持高格调,并常常出入上流贵族社会中,慢慢养成了傲慢而目中无人的性格特点。处于贵族身份并且有着高收入的他,有着那份傲慢是应该的,只是,可贵之处在于达西的性格在于与伊丽莎白之间产生的爱情而彻底变化,由一个举止优雅但无比傲慢的贵族子弟变成乐善好施而又体恤他人、风度翩翩而举止依然不失风雅的上流人士。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一波三折的过程来铺垫和润色。从开始第一次见面跳舞后伊丽莎白的偏见开始,伊丽莎白的眼中就只剩缺陷了,着实是一个傲慢的纨绔子弟,而他人对达西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对的,并且升值超过与他人的描述。直等到达西求婚不成,傲慢而客观的一封信,才导致伊丽莎白感情的转折,当然这次的打击也是达西性格的转变点。从此以后,伊丽莎白对事实的求证使得对达西的感情愈加升温,达西则变得越来越体恤他人。最后,达西准备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也在与内心斗争,达西的舅母对伊丽莎白的恐吓和威胁反而成为了这桩婚姻的催化剂,坚定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心理。

我感觉这本书除了传达傲慢与偏见对人之间交流的阻碍外,同样在说明,如果爱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和自己是相似的,而且幕后做的事情总比眼前多的多。达西为了伊丽莎白,默默的帮韦翰还清了债务,并给了一定的财务支持,并最终促进了丽迪亚的婚姻而不致闹成笑话。而这一切,若非舅母柯林斯的回信,也许伊丽莎白永远也不知道达西所做的所有。而伊丽莎白,作为女性的内敛美也是表现的惟妙惟肖。母亲对达西的冷落和嘲讽,伊丽莎白的内心是如此忐忑不安与痛苦,默默承受心中的愧疚。眼神表达的情感是无法掩饰的,伊丽莎白直率而不愿高攀他人,但在几次与达西见面而不敢直视,脸胀通红,伊丽莎白所拥有的女性美展现的如此可爱……

说实话,对书中的爱情故事,因年少,我看的似懂非懂,也并不再意。而对书中女主人公伊丽沙白那补实真诚,以及在跟傲慢无礼的男主人公达西对话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特别的欣赏和敬佩。

书中的对话机智幽默,妙趣横生。记得其中一句“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也就是说,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当一个人把自己看的比其他人都略高一等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我们不知不觉的也会成为傲慢与偏见的主角,而我就是无法认知自己的毛病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这是很可悲的。在读完这部著作后,我才体味到了它的价值所在。

很感激我的大哥,这本书对我日后的成长,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我的行为和态度有所改善,待人接物不在那么傲慢无礼,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尊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常常告诫自己:“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有内涵,用智慧和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无知的高傲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他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刻画细腻,令人赏心悦目。这是一部优美而平和的作品,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值得一读。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阅毕一书,得一道足矣。”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4篇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5篇

《乡土中国》相当于一本论文合集,是费孝通老先生整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在大学讲课的手稿而成的,书里面每一篇文章都是“浓缩的精华”,虽然一篇文章只有十几页,但是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涵盖了大量思想精华,每一段每一句每一字都不可以略过,不像小说中有为了衬托主人公而添加的辅助景物描写心理描写等等,论文这种题材就是既简要分明又知识量丰富,必须耐心地逐字逐句读。

我买的书籍版本是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合集。

前半部分《乡土中国》讲的内容是“乡村社会学”,本来这些内容费先生并不打算在社会刊物上公开出版,因为这里面的文章是他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大的上课教案,主要是传播费先生自己关于中国传统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看法和总结,有传授性质,但不是科普,因为这些观点还没有经过严谨证实。原书的重刊自序中提到,“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结合这本写成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之前——那时我国乡村民众受中华传统思想的影响还比较严重,而且由于多年战乱,人民身上还压着“三座大山”,一片流离失所贫困潦倒的景象,乡村一蹶不振,矛盾冲突频频爆发。正是在这种混乱的过渡期中,过去在各种压迫下粉饰良好的根本性问题才能够暴露出来,是实地调查、解决问题的好时机。费先生年轻时凭着一股闯劲,深入到生活条件艰苦的农村考察,这才能贡献出这许多珍贵思想。

《乡土中国》中包含着的十四篇文章名字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第一篇“乡土本色”强调了在中国农村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以农耕社会为基础的,农民世世代代基本都不离开他们耕种的土地,导致一个农民对他所生活的地方的邻居、物品都无比熟悉,而且在传统农村里不靠法律而是依靠道德和礼来维持秩序;接下来第二、三篇研究文字下乡,得出了在传统农村中文字是不必要的,语言就足以交流信息,只有当中国传统农村的基层性质改变了之后才有文字下乡的必要;“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血缘和地缘”这四篇都和乡土传统形成的“差序格局”密切相关,中国不像西洋一般有神爱世人、人人平等的理念,而是讲究以个人为中心、由血缘的亲疏远近有如涟漪荡开的一圈圈波纹的处事原则,定义为差序格局,这种原则也导致中国传统思想中道德伦理、男女授受不亲、家族一体观念的牢固;

“无为政治”介绍了权力的两个类别,一种是强调阶级和压迫的横暴权力,另一种是偏重社会合作方面的同意权力,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是这两种权力形式都包含的,而为了维持皇权的专制独裁不被推翻,先人从历史的经验中总结出了“无为”的政治理念,不劳民伤财、让民众可以休养生息就是传统观念中最佳的统治方式;揭示了另一种中国传统权力“教化权力”的“长老统治”篇,指出教化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炼出合于在一定的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倒数第二篇“名实的分离”则揭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本质,长老权力通过给经典书籍作虚假注释来达到换汤不换药、扭曲原意以达成维护长老统治阶级利益的目的;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在大类上不属于科普乡村社会学的范畴,而是指出进入现代社会后,人们接受了理性思想的灌输,逐渐脱离只跟随欲望而思考的感性处事方式,也在这之中发现中国一直以来的社会解组现象,因为那时的中国农民只关心自己身边的生活,没有乐趣,也不关心社会时事,这样的社会是不完整的,是有缺陷的。

我把这十四个章节的主要内容都简单的总结了一下,可以看出来,以上都是对中国基层乡土社会实地观察而总结的中国乡土社会现象,是最基本的一部分,还没有关于中国乡村应该怎么做的建设性意见。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6篇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7篇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首先让我想起了“好孩子都是表扬出来的”。名师王金战之所以成功,或许也是他善于挖掘出学生的自信心与上进心,而不是一味去批评指责学生的种种不是吧!

人人都渴望得到赞赏和肯定,推己及人,何不尽量发现他人闪光点,发现一件事中有利的因素。如果我们的班主任都能想尽一切办法找到某个问题学生的某个优点,然后真心诚意的去把他的优点当作一回事的话,我想,这个问题学生也许就找到了自己的定位,而不是一味由着自己的性子我行我素、或是和老师作对了。

尽量去了解别人,而不要用责骂的方式;尽量设身处地去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作为一个老师一样受用。把自己摆在学生的位置上,试想自己会怎样,会做出何种反应,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而不是将矛盾激化。像书中写的林肯那样将不满于愤懑之语写下来,然后收起来,当作一件已经发生过的事,而不是用嘴将它倾泻出来,使之真的发生。所有尖锐的批评和攻击,得不到真心的信服,那么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所得的效果都将等于零。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我的一个学生,名字就不说了,他在我班上确实是一个重大隐患,不得不让我选择一种方法来消除他在教室里的危害——凡是搞不定他的老师上课,我都带着他。有一天又和地理老师干上了,我一气之下和他一起回家去家访。从进他家门起,我就没说过多的话,多数时间是他的爸妈用极其难听的语言在指责谩骂他,我想他们应该是习惯了老师的到访,但肯定不是儿子做了什么好事。所以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焦虑,他们唯有用骂儿子来试探我。他的爸爸甚至抄出家伙来准备打他,被我拦下了。我明白了这一点后,开始撒谎了:“你儿子这一学期表现进步了,他做卫生很积极,对我很尊重,打架也少了。虽然成绩不怎样,但不是每个学生都会考上北大清华嘛。在学校先学做人,再做学问,是不是?………”一段谎撒下来后我看出了他爸妈眼中的惊讶,然后是若带怀疑的喜悦,不过没有在脸上表现出来。

那次家访后,他没有判若两人,但我明显觉得他静多了,老师的投诉少了,就这样一直到了学期结束。毕业后三四年后又遇到我,我问起他当时的转变来,他说:“我知道你真是为我好,我不想再对不起你”。很简单的一句话!

是呀,我们老师们每天都在为了学生,可你想过没有,他们知道你在为了他好吗?你让他们真心接受你为了他好了吗?

你想要别人怎样待你,你就必须怎样去对待别人。试想一下,我确实是个不争气的学生,在你第一次心平气和地批评指正我时,我觉得你对;可一个月之后,我的表现没有令你满意,你的语气在发生变化,我的心理也在慢慢抗拒你,那时的我还能听得进你说的金玉良言了吗?天底下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影响他人,就是提出他们自身的需要,并且让他们知道怎样去获得。把他人的需要当作自己的需要,此时,你将如何满足自己的需要,你渴望得到怎样的帮助,然后,去对他人这样做,去告诉他们怎样做。或许我写得比较理想化,或许有的老师会说我太矫情,我只是想说,有时换一种方式对学生,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同时自己也会收获一份好心情的。希望所有的老师能快乐的应对问题学生。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8篇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大学生读后感2000字 第9篇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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