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六年级(通用12篇)
117
2024 / 07 / 23
《孔乙己》是一篇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些年轻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