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六年级(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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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要想写好作文,就要多读书。
在我所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就属《草房子》了。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和文静的纸月…… 他们都来自油麻地小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桑桑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是由9个小故事组成的,似乎可以独立成章但它们内在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的一切都油麻地这个地方有关,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桑桑帮助过很多人,当板仓小学的学生去欺负纸月时,他勇敢的去解救纸月;当杜小康家落败后,他仍然把他当做好朋友;当没人敢靠近细马时,他却愿意与他为伴,这样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小男孩有谁不愿意跟他做朋友呢?
当我读到桑桑生病了的时候,痛哭一场,我不想让桑桑离开油麻地,离开这个世界;而当我读到桑桑的病渐渐好转了,开怀大笑,为桑桑的坚强点赞!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已经和这本书成为了最亲密的朋友了,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中充满着父爱、师爱、友爱……
世间处处都充满着爱,在疫情期间让我们同舟共济,加油!
窦桂梅曾说过:“读到一本好书,就如同邂逅一位伟大的老师。”而我,就刚好读到这样一本,它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草房子》。
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串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的人格光彩;大人们之间迷离又奇怪的感情纠葛……这六年,是他接受启蒙教育的六年。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艾地?7》了,它讲了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失去土地的秦_奶,心里十分怨恨别人。但最后因为小姑娘一声深切的“奶奶”,将她内心的仇恨瞬间化解。秦_奶从一开始的怨恨,变成了后来的帮助。原来那个吝啬的秦_奶,变成了一个惹人爱的奶奶。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要被仇恨蒙闭了双眼,要擦亮眼睛,用真心对待每一个人!
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会有一些困难和痛苦,而遇到这些问题时,我们不要退缩,要坚强的去克服,去做一个勇敢、有毅力的人!《草房子》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品读。
人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我就爱看书。前阵子,一直迷恋着《草房子》这本书。一开始,打开这本书时,我就被里面的精彩人物迷住了。冲动的小秃子秃鹤;桑桑虽然有些调皮,但他的心肠也不坏,曾经还给鸟儿用柜子做了一个鸟笼。让鸟儿有了一个自己的家,自己却差点儿挨了一顿打。
秃鹤因为没有头发,用了许多办法长头发。可是所有的办法都没有用。我为他感到难过,也很失落。有一次秃鹤回到学校时戴了一顶帽子,遮住了他那光溜溜的头。可桑桑却命人摘掉他的帽子,结果帽子被人扔到了国旗上。放学后,伤心欲绝的秃鹤去了桑桑的家,躺在地上,怎么也不肯起来。他的眼泪打湿了地面。第二天,桑桑去跟秃鹤道歉了。
从那以后,秃鹤决定再也不戴帽子了。他心想:“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秃子就秃子吧,我再也不要遮掩了,我要勇敢面对现实。”
秃鹤的勇敢让我想到了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残疾人。他们有些人,一直在掩饰自己的缺憾,不敢勇敢面对。但也有些人,他们甚至比我们寻常人更强大,身残志坚,心怀梦想,灿烂无比!
每读完一本书,我内心都会有很多的感触。这种感触在心中,伴随我成长。优秀的作品,拨动着我的心弦,让我学会思考,学会长大!
《草房子》是曹文轩叔叔纯美小说系列之一。他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
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他(她)们是那么纯真、善良,每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在陆鹤身上我懂得了,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尊重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美,欣赏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
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富不狂,穷不馁。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在挫折中历练自己,自我突破才得以成长。
曹文轩曾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会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草房子》中一个个纯美而又质朴的人物,如同空谷跫音般在我心灵深处回响。
看着精美的封面,我仿佛置身于瓦蓝瓦蓝的天空之下,我和桑桑他们一起坐在金黄金黄的房顶上,盼着落日的余晖。在屋顶上与孩子们开开心心的打闹嬉戏,在金灿灿的田野上唱着、跳着,脸上洋溢着明媚的笑容……
善良可爱的桑桑,讨厌别人摸他头上的秃鹤以及自信的杜小康,在重重困难中逐渐蜕变成勇敢有担当的人。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就是杜小康,他经历了从富人变成穷人的巨大打击,却仍然没有自己放弃,依然不动摇不畏缩,而努力让自己变成一个勇敢,有责任心、敢于担当责任的人。
回到现实中来,当我遇到难题,就会垂头丧气,无从下手,畏缩不前;当被别人嫌弃或指责的时候,我会很生气,习惯性地哭起鼻子来应对了事;当妈妈在讲解难题的时候,我也会不耐烦地抱头捂着耳朵大发脾气,嘴里不停念叨:“我不会,就不会,老师又没说一定要全对,为什么要改呢?”他们不能去上学,却依然渴望上学。而我呢,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还经常用语言来攻击妈妈,不禁心中感到无比惭愧。
在读《草房子》的日子里,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而我们在生活中更应该不畏艰难,知错就改,要懂得感恩与珍惜,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草房子是主人公桑桑从一个顽皮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体贴,善良,懂事的孩子,写的是桑桑的成长经过,也认识了很多好朋友。也反映了他回忆童年,留恋童年,喜爱童年的思想感情。
最让人可笑和感动的一章就是艾地,可笑的.是艾地的主人秦_奶的一些家禽,而那些家禽经常跑到学校里拉屎和尿尿,而且拉到了桑校长,我看到这,就笑的肚子疼,只要你看到着,你也能行。
令人感动的是秦_奶看见了一个南瓜在“游泳”,而她就跳到了水里。不会游泳的秦_奶把南瓜捞上来了,自己却光荣的牺牲了。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觉得这一种种精神是值得人们学习的。如果我有了一个这样的奶奶,我会好好的孝敬她,保护她。
看了这一本书,我想不长大或快快长大,不想长大就是说,我们要珍惜时间,爱惜时间,不然长大了就一事无成,原来这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啊!
快快长大是说我们要快点孝敬长辈。也可以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汗,来顶天立地。
感人的、风趣的、“行侠仗义”的……这本书记录着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的童年,他的童年,“丰富多彩”,就像许多副美丽的画。
从起先桑桑来到了油麻地,上了油麻地小学,认识了许多真实、要好的同伴: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他们,在有困难时,互相帮助,有好事时一起分享,甚至有同伴家里“破产了”,桑桑也会伸出援助之手,或者,他们的同伴被欺负了,桑桑也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拳头……到后来,在秦_奶身上,发生了许多趣事,可是,秦_奶最后为孩子们和油麻地,牺牲了。还有发生在大人身上的情感纠葛,桑桑在与朋友、与草房子、与这里的一切离别时的感人一幕。这永远不朽的草房子好像就代表着小孩深厚的友情,代表大人诗情画意般的爱情,代表着老人钢铁般的顽强意志!这六年,是桑桑接受人生启蒙的六年。也许,这六年比桑桑读十年书还要重要。
我想,这本书中蕴藏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个人都去学习的。这里面的桑桑、细马他们,已经远远超过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可也许,桑桑他们那种精神倒映着的影子,就是未来的我们!在我的眼里,那草房子永远是金色、最美的!桑桑他们那深厚的友情,也是世上最美的!
经过查阅有关资料,我很惊异,佩服至极的大作家——曹文轩是我的同乡,江苏盐城人。曹文轩是中国少年写作的进取倡导者,推动者。读曹文轩的作品让我感受到什么叫真、善、美,让我感动不已。我决定要多读曹文轩的作品,他的作品中我最喜欢读《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适合我们青少年读的书,全书描述了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刚刚生出来就是个“秃子”的陆鹤,小的时候别人总是拿他的光头开玩笑,刚开始的时候他一点儿也没觉得什么,随著时间推移他发现这是伤他自尊的事儿,于是在团体广播操比赛时用他那蹭光发亮的头将整个会操给搅和了,油麻地小学丢掉了连续两年的第一名,他心中的怨气虽是得到了发泄,但也从此失去了同学们的信任,甚至没有人愿意和他同桌,这令他很痛苦。在此后的《夜袭土桥》的表演中陆鹤成功担任剧中的“秃子”主角,他以这种独特的方式,让别人认识到光头也有光头的优势,他的光头给他找回了自尊和同学的信任。
读完《草房子》后我更加喜欢听爸爸、妈妈讲他们小时候的故事了。因为他们小时候有与《草房子》里故事情节相似的经历。爸爸、妈妈也非常爱看这本书。晚上关灯睡觉时,他们总是娓娓动听地讲给我熟悉而又遥远的故事——里下河水乡的苏北,黄海之滨的苏北,勤劳质朴的老乡……
啊!多么动听的故事,多么美的乡村景色在曹文轩的笔下流淌,多么美丽温馨的故乡苏北!等我长大了,要到老家去建设她,让家乡的父老过上更美更富裕的生活,让家乡的小朋友都有一个完美难忘的童年。
草房子是一所学校,是油麻地最高最大的草房子。书中的一片艾地,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从高处看,一片灰白色,一阵风吹过,不仅景色迷人,而且空气清新极了,真让人回味无穷!让我感觉到书中的人物正向我走来。
书中我最喜欢秃鹤,哦!他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小秃子,同学们就给他取名叫“秃鹤”。平时,同学们经常摸他的头,还总是嘲笑他。为此,他特别注意他的头,感到非常自卑。他的爸爸不知道从哪得知,拿生姜片擦头七个礼拜就能长出头发。为了不被同学嘲笑,他就用生姜擦头,可又怕别人闻到时生姜味,就把泥巴往头上倒,再用水冲,直到没味,把头弄得都火辣辣的。
可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同学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学校文艺演出,有一部叫《屠桥》的戏中,连长是个秃子,可演连长的人不愿意剃光头,只好让秃鹤演。秃鹤在演出中一丝不苟,只见他蹬着大皮靴,瞪着眼珠子,说“我杨大秃瓢,走马到屠桥……”。大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都说秃鹤把这个角色演绝了。随着大家态度的改变,秃鹤也渐渐地自信了很多。
看了秃鹤的故事,让我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类似的事情。比如说:嘲笑别人学习差、跑步慢、个子矮、长得胖等等。不仅伤害了别人的自尊心,而且还影响了同学之间的友谊。所以我们不能随随便便嘲笑别人的短处,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不拿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比。同时我们自己也不能对自己的缺点感到自卑,给自己多一点信心,努力让自己的缺点都变成自己身上的闪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