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六年级(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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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 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 王娇蕊 、孟 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 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张爱玲在书中一语道破人性———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成了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读到这里不得不惊艳于她目光的透彻,人性的确如此,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种悲欢离合太多太多。
而我想,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深意不止如此。
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他们最大的乐趣便是在安全感里寻求刺激感,在刺激感之后回归安全感。白玫瑰是平淡,是圣洁,是纯白。红玫瑰是刺激,是诱惑,是鲜红。红玫瑰固然鲜艳,可是落败时却是枯黄,不像白玫瑰那般缄默;白玫瑰固然沉静,可惜掉落时却是无声,不似红玫瑰那般张扬。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感觉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是一日三餐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适时令人惘然回首。但张爱玲的用意肯定不止这面上的一层,也许妖冶的红玫瑰,就象征着欲望;而娴静而呆板的白玫瑰,就象征着平凡的生活。人生的途中,你面对美丽而野性的欲望和平淡却无聊的人生,怎样选择才能不让自己沉沦。
张爱玲所想的所写的无非也是基于爱,基于对生活的爱,对生命的追求,期盼找到一个平衡点,然后让生活充满美丽的希望和想象,从而找回那份迷失在人性中的真爱。而如果你找回了自己,明白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真正的含义。任何玫瑰将会在这份真爱的灌溉之下绽放,把生命中被命运隐含了的那一部分粘合在自己的灵魂上,让灵魂完整,让生命闪光。,白玫瑰也可以娇艳,红玫瑰也可以纯白,或许,她们会融合变成粉玫瑰也说不定呢?
前不久,我们一家人在湖边漫步,我看到一个塑像,一位身披铠甲的将军屹立在湖边,眼神坚定。妈妈一告诉我这就是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飞将军。我们随着人流走进巍峨的岳王庙,里面游人如织,他们都是来拜谒岳飞的。
看着坟冢上萋萋青草,看着石碑上苍劲的字,看着一个个游客肃穆崇敬的神情,我坐在长廊里,不禁有点好奇:一千年前的将军,至今受人敬仰,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妈妈一好像看穿了我的疑问,从包里拿出一本《岳飞传》,我欣喜若狂,迫不及待接过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岳飞传》讲述了民族英雄岳飞的故事。岳飞从小就立志成军,报效国家的壮志,他的母亲在他背上刺了“一精一忠报国”四个大字,嘱咐他一生一世都要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奋勇杀敌,宁愿献出自己的生命。他母亲把这四个字刺在他后背,他把这四个字铭记于心。他发奋学一习一,刻苦练武,年纪轻轻就武艺非凡。当时国家破碎,民不聊生,他毅然投军,由于他英勇无畏,冲锋陷阵,战功赫赫,成了一名大将军。他带领着“岳家军”一路北上,收复失地,深得民心。他擅长兵法,善于布阵,“岳家军”让金兵闻风丧胆。眼看胜利在望,即将“直捣黄龙”,没想到这位民族英雄却被一奸一臣秦桧等人用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令他惨死于西子湖畔的风波亭。
一千年风云变幻,沧海桑田,朝代更迭,但是民族英雄岳飞将军的爱国主义一精一神和光辉业绩,深深地铭刻在世代中国人民的心中;而一奸一臣秦桧等人,却被铸成铁像,反剪双手,长跪英雄墓前,被万世人民唾骂!人们为了纪念他,在西湖畔修建了一座红一墙绿瓦的岳飞庙。
合上书,我看着封面上岳飞将军的画像,看着他坚定的眼神,我知道“一精一忠报国”是他一生铭记的诺言,祖国富强,人民幸福是他毕生的`梦想。而这一切,在今天已经实现,他现在每天屹立在美丽的西子湖畔,看着城市越来越美,人民如此幸福,应该倍感欣慰。我在心里暗暗对他说:岳将军,我很庆幸我们不需要接受战火的洗礼,不需要担心国家的沦陷。我们会好好珍惜幸福的生活,好好学一习一,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献出一份力量!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 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 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 “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_床前明月光_;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向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我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我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务必是时光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我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职责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但是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悲哀和痛苦都只能是自我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我。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感情的游戏里,女人一向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主角。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向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感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个性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我,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应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但是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感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齐,他说他有太多的职责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职责是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能够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_、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平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