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书籍读后感1500字(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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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1 / 21
正所谓“书读百遍,其意自见”,这几个月我读了《飘》,心里不禁泛起涟漪。这样一本著名的小说,是多么细腻,多么迷人啊!简直美得像散文一样。
斯佳丽真是使人矛盾呀!对于她,我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重。我佩服她的坚强和勇敢,融入现代女性的刚毅和执着。她能在那种情况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能抛开社会上的冷眼开创自己的事业,最终由一位俏皮、叛逆的大家闺秀成长为成功的、自立的女商人,这难道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吗?
曾今有多少读者折服于斯佳丽,讴歌斯佳丽。的确,今天的我们缺少她的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可谁能否认她的骄傲、贪婪和虚荣呢?从一定角度来看,若不是她的虚荣,也许就不会有她悲惨的感情生活了吧。
我还是个十几岁的不成熟的人,对生活的经历、对命运的看法尚很幼稚,但我依旧相信,就像斯佳丽自己说的,如果她现在还在上层社会中有生活的保障,她也会像她母亲那样对苦难的人伸出美丽的双手去帮助他们。
这是我认为最体现斯佳丽“性本善”的理由。当我快对她的冷酷作为感到气愤时,这句话成了黑暗里的星光,心中久久紧扣的弦终于奏出了优美的琴声,看来我们的女主角不是完全麻木了的。这给我以全新的感觉,好像自己飘荡在白云之间,飞旋与丛林之中。因为我充分了解到,仅仅一丝善意也会在现实中扭转一个人的性格,也会让世界多一些温暖。
不过说到善良,我倒想起一个让我不得不说的南方善良妇女——玖兰妮。如此一个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解人意。她坚定地相信着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相信着。她明知道自己的身体不能承受生育的痛楚,却坚持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是太伟大了,看着玖兰妮,使我想起许许多多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善良,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死去。与斯佳丽的性格形成鲜明对比,更让我确定了,在一个黑色的、青色的、白色的世界中,女性一定要坚强!
笛杜将各个角色都写活了,人生不如人们想的绚丽美妙,我们要面对的是人,是勇敢无畏的去征服命运,挑战灾难的有思想的人。
《飘》还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复杂的大千世界,意味着生活,硝烟弥漫的战乱中的生活。一个女人,一个弱者,一缕柔情,如果不坚强,不到外面的世界闯闯,不与一切灾难、一切阻碍幸福生活的骇浪搏一搏,而是贪生怕死,是不能自力更生的,是一辈子也不会对自己满意的一笑的!
《飘》尽管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一个女子的命运,但它发人深思,并且给人勇气和力量,也让读者对人生有了新的思量。
很庆幸自己在高中时代读了这本小说,它让我懂得了人生要勇于挑战千难万险,也让我懂得远离虚荣和自私。你看,现在我正大步迈向未来呢!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啦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啦人性的丑恶,赞扬啦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啦。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啦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啦就是破碎啦,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啦的地方。”瑞德叹啦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啦。”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啦。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啦。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啦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啦。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啦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啦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啦。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啦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白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啦。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啦,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啦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啦。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啦。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啦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啦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啦,艾希礼走啦,瑞德走啦,邦尼和媚兰也都死啦。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啦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啦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啦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啦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啦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啦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啦许多道理,学到啦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啦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有些事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一个超级大国的崛起,必然伴随着与邻国的激烈竞争,在进行中击溃敌手,在发展中压制他人,在战斗中取得胜利。只可惜战场上一将成万骨枯,超级霸主的地位又能使多少 白发送走黑发。晚年丧子之痛,只有亲身经历才能知道那痛的滋味。 冷战中,美苏两个突然崛起的新兴大国为夺霸主之尊,发动各种战争,是天下生灵涂炭,人民为之怨声载道。这当然也为两个超级大国带来了毁灭性的灾害,苏联战败,直接解体,美国胜利之后便是迅速发展经济,战争拖垮了许多国家。但对于和平世界来说:霸主的地位又何必去争,战争又何必去发动。只需要打好与世界人民的关系,全力发展经济,以经济带动其他国家。只有在道德上懂得谦让,才能让世界心服口服。因此,所谓的胜利,便是仁爱,而这,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教育家孔子便将其提出。战争,是消耗自身的存在,是最粗暴的存在,是积累愤怒的存在。战争,只能让失败者口是心非。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为何非要争一个第一的存在?答案我的朋友,在风中飘荡,答案在风中飘荡。 战争什么时候才能被禁止,世界什么时候才能实现真正的和平。怎样才能医治人类那颗麻木的心灵。在这个社会上,什么都可以丢弃,唯独仁爱不可缺,在我国五千年的岁月里,总有人将“仁爱”重新拾起,擦拭,奉还于我们的神坛。因此我们才能经千年颠沛而魂魄不散,历万灾厄而总能重生。人类在战争面前已变得麻木,这世界必须多一些像鲁迅先生一样:为拯救祖国灵魂,弃医投文,为刺激人类灵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个人只有灵魂上的解放,才会拥有思想上的解放,肉体上的解放,才能够获得自由。无论如何,我们要始终谨记仁爱,教育他人的终极目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人们只有教育程度高,文化素养高,才能够了解仁爱并掌握仁爱。仁爱是世界一切善良的根源,只有世界上人人都学会仁学而不爱他人。才能将炮弹永远禁止,才能使饱经血泪的印第安人终获自由,才能让让所有人看到天空的颜色,才能医治人类那颗麻木的心灵。这便是答案,哦,我的朋友,你在风中飘荡,答案在风中飘荡。 自白家争鸣孔子提出仁爱以来,多少朝代将儒家作为正统思想,秦朝因焚书坑儒导致延续至二世便被灭亡,汉朝“黑黜自家,独尊儒术”使儒家思想在历史长河中大放异彩。因为仁爱的存在,才能使我们发展至今,才是我们有了丰厚的文化底蕴。才使我们能够骄傲地称自己为中国人。世界人民崇尚和平,因此我们中国人有责任将仁爱传播全世界。我们有责任像世界上那些无国籍医生一样,救死扶伤,冒着炮火前行,我们有责任使世界停止战争,充满和平,让飞鸽自由地在天空中翱翔,让橄榄枝愉悦的生长。答案,哦,我的朋友,你在风中飘荡,答案在风中飘荡。是啊,答案就在我们身边,为何还要到别处苦苦地思索呢?
仁爱的传承与发扬者都是壮志满怀,肩担天下,敢与前去实现抱负无畏强者。忧以天下乐以天下,以一颗赤子之心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以单薄羸弱的身躯承载着民主大义。百家争鸣的思想中只有儒家有一种“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轩昂霸气,只有仁爱有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博大胸怀。 孔子,孟子乃至后世的朱熹,王阳明等理想主义者,面对当时混乱不堪的世道,他们没有放弃,用毕生的精力和持之以恒的毅力去实现自己心目中那个仁爱的王国,不管成功与否,他们毕竟努力过,他们在中华经典中也留下了璀璨的一页。《论语》《孟子》这些在中华经典中也留下了璀璨的一页。《论语》《孟子》这些千年不朽的篇目,至今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从茹毛饮血到万家灯火,从点点滴滴到大江大浪。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着,都洗涤着这些万古流传的经典史篇,都为后人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经验。同时也为仁爱的传播做了极大的贡献,使仁爱终成正统,他们在历史长河中,思想的光芒永远闪亮。 仁爱,是强国之本,是立国之基,对于仁爱的传播,必须从青少年做起,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志则国志。因此世界和平要从我们青少年这一代做起。莫欺少年穷。我们应将仁爱传播,将在风中飘荡的答案传播,使世界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本《飘》是朋友“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我突然想起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报复卫希礼而诱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为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自己的新生,换得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更进一步的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整本书,我也摘出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就是破碎——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为时10年的《飘》,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生动的讲述了一批在美国南北战争年代诞生的出色人物。将近九十万字的小说,在花费近两个月的通读后,我丝毫没有以往的征服的成就感,围绕我的只是淡淡的惆怅。梦境里永远是思嘉与瑞德奇特的朦胧的暧昧爱情,媚兰与思嘉之间揪心的友谊,以及希礼和瑞德之间在动乱社会中的异样人生。
亚特兰大附近的一个名叫陶乐的种植园小姐郝思嘉,用她的经历告诉我们:一切都会随风飘逝的,一个逝去的年代被战火所焚烧。迷人的外貌让她误认为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她,因此,在表白遭到希礼拒绝后,为了面子,虚荣甚至骄傲,赌气选择了婚姻。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果敢抢走自己妹妹的未婚夫。为了功利,不惜代价,甚至独自出去,像男人那样去工作。作为一个矛盾体,作为爱尔兰人和亚特兰大人的结合体,思嘉让人觉得可恶,可恨,但又可亲,可爱。
思嘉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她的幸运在于,她有一个不求回报爱着她的瑞德。瑞德与思嘉之间有许多例如霸道精明等等相似的地方,或许也正是这样,他们离不开又见不得。瑞德,用一个男人所能爱的限度来等她,来包容她,来纵容她。这就是她与他的爱情。
希礼是思嘉所得不到的,思嘉确是被瑞德所偏爱的,从此便有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这句话也在结尾处,得以充分展现。旨在告诉我们:在爱情当中,一味的固执可能会失去最珍贵的东西。正如瑞德所言: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
“爱情诚可贵,友情价更高。”
媚兰,她没有思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相貌,却有少有的聪慧头脑与坚强内心。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可以为她去死。可悲的是,思嘉就媚兰这么一个真正爱她的朋友,唯一的朋友。正如“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媚兰一次又一次的用自己的名誉来挽救思嘉,从来对她不离不弃,毫无怀疑的去相信她做的每件事,但是,直至她死的那一刻,方才得到思嘉所谓的真正的友谊。
相反,思嘉呢?为了振兴家业,将她们视为包袱,为了得到希礼,将媚兰视为情敌,此时不尽让人觉得她的无情。在人的一生中,究竟会有多少朋友,又有几个真正的朋友?真心的对待每一个朋友,友谊会使你一辈子富有的。
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失去昔日美好的家园,生计这个从来不思考的问题成了最棘手的问题,希礼畏惧了,退缩了,甚至躲在了思嘉和媚兰的庇护下,因为她们都爱他。希礼对于那时的社会竭尽全力进行了歇斯底里的呐喊,因为他比任何人都彷徨,都无助。
他,看似比瑞德高尚,但,事实呢?瑞德,一个被认为是流氓,奸细的所谓下流人却懂得如何在战乱年代生存,懂得改变,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善于改变。相比之下,希礼又是怎样?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像希礼那样因追求自我而丧失自我的人不在少数,把握好自己的人生,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负责。正在人生的黄金年龄,在经济社会中精神问题的取舍,在新生事物涌起的时候,适应还是回避,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不管对待爱情,友情,还是对待人生,真诚的对待总没有错,今天想不透彻的这些问题留给明天吧,不论怎样,明天还会是新的一天。
今年暑假,妈妈向我推荐了一部励志小说——《飘》,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坚强,怎样与困难作斗争。
小说开篇是这样来描述主人公的:她是一位融合她母亲——沿海一位法兰西血统贵族和她的父亲——爱尔兰后裔的一个女孩。尖尖的下巴,方形的下颚,双眼则呈淡绿色,黑黑的睫毛圈在眼睛周围,尾部还微微有点翘,带着点欢快俏皮的模样。她和所有爱美的美国南方太太小姐们一样,总是戴着帽子,围着面纱,戴着露指长手套,小心呵护着自己的皮肤,以免让佐治亚洲炎热的太阳晒黑。这个美丽的女孩就是郝思嘉。
再从小说内容上来说,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郝思嘉和一对孪生兄弟——塔尔顿兄弟俩出现。我进一步了解到郝思嘉不仅是一个美丽、漂亮而且聪明伶俐,又任信的女孩,她的家庭在当地是很富有声望的,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个种植园主。
虽然出生种植园主的郝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然而,不幸的是,在她尚属青春年少的十六岁花季时,郝思嘉就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札,可卫希札却娶了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使郝思嘉更加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投身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这双重压力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成了一位二十八岁的成_性。
小说着重描写了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好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郝思嘉就是在生活的磨炼中锤炼成了一个生活的强者。
郝思嘉敢爱敢恨,认定自己的目标,并勇往直前,不择手段。尽管她也恨想做一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的淑女,但骨子里又有背叛妈妈的道德框框的反骨,而在她为生存而奋斗的过程中,她性格中为人称道的一面也就凸显出来了。
郝思嘉的反叛行为最集中的描述就是她怂恿卫希札和她私奔以及婚后自己经营锯木场这两件事情上,在她向卫希札说出自己要和他私奔遭遇到拒绝后,郝思嘉不犹豫地给他一巴掌。而后,为了报复,她不假思索地嫁给了卫希札未婚妻的哥哥,郝思嘉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她敢爱敢恨的个性。在她看来,哪怕是有一丝希望,也应该争取得到自己的幸福。
思嘉的性格中最能给人鼓舞的一点还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综观郝思嘉的一生,从故事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困难打倒了。十六岁的思嘉经历了失恋的痛苦,紧挨着就是丧夫的伤痛。年仅十七岁的她就已经成
了有一个儿子的寡妇。如果说这一切都还只是个人生活上的不幸的话,那席卷整个南方的战乱给她带来的痛苦就是人所共知的了。回到家的郝思嘉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父亲已经傻了,而这种植园留给她的却几乎一无所有。但是她没有绝望,没有气馁;她下决心要让塔拉存在下去。她亲自下地接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菜蔬;骑着唯一的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借种子,了解外界的情况;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士兵……
她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钦佩。
读完这篇不朽的之著,我深受感触。在生活中,我要像郝思嘉一样有不畏困难、面对现实的精神和勇气!
《飘》这本书被译名为“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持·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故事情节忐忑曲折。从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让我学习到自强不息的精神,她令我感到颇深。
斯佳丽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农庄里的女人。她性格倔强,高傲,叛逆又爱慕虚荣。在她十六岁的那一年,她喜欢上了阿希礼,而当时正值南北战争爆发之际。阿希礼打算娶梅兰妮为妻。任性的斯佳丽知道后,一气之下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此后,在北方联军的战斗中,查尔斯不幸死于战场。不久斯佳丽的母亲因病早逝,父亲也因此丧失了劳动力。
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在一次医院举行的捐募舞会中,斯佳丽遇到了那个曾经在庄园与父亲辩论过的瑞德。现在,瑞德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商人,很是有钱。舞会的过程中,瑞德邀请斯佳丽做他的舞伴。斯佳丽忍不住诱惑,步入了舞池。从那以后,斯佳丽频繁地和军官们调情,但是,她心里仍然爱着阿希礼。
在圣诞节的前夕,斯佳丽决定把自己喜欢阿希礼的事情告诉阿希礼。但是,经过战争磨难的阿希礼已经丧失了过去的激情,没有理会斯佳丽。第二年年初,阿希礼在战中受伤被俘于岩岛。
在战争的逼迫下,斯佳丽不得不逃离这座满城炮声的城市,在绝望中,斯佳丽只好求助瑞德。瑞德设法帮她逃出了城,连夜赶往塔拉庄园。此时战争终于结束了,新政府要拍卖掉塔拉庄园,斯佳丽想要保住塔拉庄园。这时,阿希礼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原有的气质消失殆尽,变得胆小怕事,根本帮不上什么忙。绝望中的斯佳丽想到了瑞德,而此时瑞德却因生意在外奔波。
在回家的路上,情绪沮丧的她无意中遇到了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弗兰克现在是个老板,斯佳丽心生一计,让弗兰克与她结婚并生下了个女儿,但不久并发现,弗兰克对自己的生意并无帮助。
在一次运送货物的旅途中,货物遭受到黑人的袭击,弗克兰被打死了,阿希礼受了伤,在瑞德的帮助下斯佳丽活了下来,并嫁给了瑞德。一年后,他们的女儿美蓝出生了,瑞德把全部感情投到了美蓝身上。在阿希礼生日会前夕,斯佳丽与阿希礼拥抱被瑞德看见了,瑞德一气之下与斯佳丽吵架,与此同时,美蓝意外坠马身亡。梅兰妮因疾病丧命,临死前,把阿希礼托付给了斯佳丽,斯佳丽不顾一切扑向阿希礼,紧紧拥抱住他,面对伤心欲绝毫无反应的阿希礼,斯佳丽终于明白,她爱的阿希礼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爱的是瑞德。
斯佳丽匆忙赶回家里,决定告诉瑞特她真正爱的人是他。而此时伤心欲绝的瑞德决心重返老家。经过一系列的家庭变故,斯佳丽决定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美好明天的到来,她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飘》这部小说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在小说中,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德的机智果断,喜欢梅兰妮的外柔内刚。斯佳丽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当她面对爱情时,她却选择逃避,后来,却为时已晚。
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人的生命何其短暂,前十年浑浑噩噩,后十年年老体衰,即使能活八十年,真实度过的也许只有六十年的光景。当你把这几万天做成一个日历,撕一页你的生命就会少一天,这份煎熬又有谁能够忍受?所以,请珍惜眼前的一切事物,不要总想着后面还会有更好的,结果只会是碌碌无为,后悔莫及。
人生,何其短暂,当我们面对困难时,请不要退缩,要披荆斩棘,斩草除根。我们同时也要对未来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要放弃,相信一切,正如主人公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所以,让我们一起铸造自己的辉煌人生吧!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_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理智的父亲,过惯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解的。如果她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她爱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碎就是碎,再也回不去,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解他。最后,他绝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第一次接触《飘》,应该是看的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三个小时将整个六十多章的故事有了一个概貌。正因为少了一些文字的细述,也或许也因为我的理解力差,看完只了解它故事整体内容,而真正人物的性格、特点却知之甚少。所以除了思嘉因最终变得孤苦而博得我不少眼泪外,别的感悟几乎没有。最近,看了《飘》的文字之后在这方面就有了深层次的认识。
女主角思嘉刻画得虽不是完全高贵却十分真实,读懂了她,似乎看到了另一个有那么多不同的自己。她漂亮,有众多的情人败在她的石榴裙下;她自私,战争都是男人们的事,她只关心艾希礼是否爱她;她自负傲慢,除了眉兰,其余女人都极度地讨厌她;她做事(像我一样)冲动,不顾后果,嫁了她不爱的人。
但她对感情是那么的专一,我也不知道这一点是否好。或许对对的人专一,可以让你幸福一辈子;而对错的人专一,则会让你痛苦一辈子。在我看来她对艾希礼就是错误的,艾希礼根本就不爱她,她在对艾希里的感情里早已没有了自己最宝贵的尊严——她甚至于祈求艾希里去爱她,即使只当他的情人:因为她以为他是爱自己的。这种以为,以至于她失去了自己真正的幸福——瑞德?巴勒特,一个真心把思嘉疼到骨子里去的男人。
但我还是认为思嘉是一个有爱情信仰的人,她没有把婚姻当一回事,但是爱情一直是她不变的信仰。我认为她的婚姻都不过是为了用来滋养在她心里那份抹之不去的爱情, 思嘉对爱情的执着是她一生坚不可摧的信仰。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媚兰,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那份信仰支撑着她跨过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思嘉的生命被她演绎得足够绚烂,而爱情却在如秋树般静静地死去。
在十二橡树的她,是那么地让人厌恶:自私自利,心胸狭窄,软弱无能,贪图玩乐……而经历亚特兰大之灾后的她,却是让我刮目相看:顾全大局,沉着冷静,坚强勇敢,永不言败……困难一波波地出现,尽管她是那么害怕、无助,但为了养活媚兰、她父亲和黑奴等人,她勇敢面对现实,顽强支撑到最后。这一点深深把我折服,因为自己在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时,总是将困难放大,让自己痛苦,让自己逃避……这就是我与她的很大不同之处,自己只是只纸老虎,色莅内荏的人。
另外一个女主人公媚兰,在我看来她真的算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人了。媚兰娇小的身体总给人一种柔弱的感觉,再加上她那一脸的文静更增加逆来顺受的柔顺。但是谁都没有想到她会是那么的勇敢坚强,丝毫不亚于思嘉。我觉得媚兰是完美的,不仅在对思嘉抱有一种自始至终的信任与宽容,同时她的身上具备了她们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一个好女人应当具备的所有品质,娴静、善良、温柔、贤惠……
她的度量很大,不管多坏的事和人,她都会换一个好的角度去看待。这让我觉得自己也应该有一个好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对待生活。想起曾经的我,生活给我的是一滴水的困难,我却觉得就像是整个海洋的水都泼向了自己,不停抱怨,不懂得换个角度去看待。现在觉得之前的自己是那么浮躁,消极,懦弱,幼稚,天真……
始终觉得自己现在还有很多不足,但我相信自己努力去学习书中人物和身边朋友的好,一定会达到自己想要的境界与高度。用积极的态度对待生活,就像思嘉绝不向北方佬妥协那样……
媚兰生如绿叶,去如秋叶,都是那般静美;思嘉生如夏花,去时又会如谁?
看完《九州飘零书·商博良》,不胜唏嘘。只觉得在九州坑里找到这么一本已完结很不容易。看到江南写出这种风格的也很不容易。看完之后觉得大病了一场,陷在里面出不去。
故事从一个写书的人开始,他在青楼里收集关于商博良的故事。一个年老色衰,但风韵犹存的_把这个故事婉婉道来。
故事的前半段一直在渲染云州密林的诡异,蛊术,巫民。以及走云荒的危险,九死一生。“走云荒,就是毒蛇口里夺金珠。”走了十几年的祁烈反反复复这样说着。这些走云荒的汉子还是义无反顾地走进去。马帮的彭黎,苏青,祁烈还有商博良,在密林里一路披荆斩棘,杀蛇,破蛊术,同生共死,似乎是情比金坚。
而故事的后半段却活生生撕破这份来之不易的情谊,把人性最恶的一面展示出来。说着生死患难,却终归是自相残杀,以死绝而终。
祁烈为了向大家介绍云州讲了很多故事。都笑称主人公是小伙计,仿佛和自己毫无关联。那些故事支离破碎,有时还自相矛盾。有些人信了,都死了。有些人看似信了,最后却杀了祁烈。无论怎么看,祁烈都是一个直爽,有毅力,有情有义的好汉子。终了,却发现,他隐瞒了太多的事。那些故事是假的,还是他亲身经历也无从可知。那十二个兄弟的死是他无心之过,还是他刻意设计也难以评判。权当他所说的话全是谎言,至少,有两处他的确发自肺腑地动了真情。一次在他到达鬼头镇,他深深眷恋地看了一眼。一次在他劝商博良离开鬼头镇。
蛊母说,离开的人,就不要回来。这话或许是说给祁烈听的。
他来过,又走了。所以带着一些人回来了。他没说实话,设计杀了些人,回来看了一眼,死在了这里,却也心甘。
至于彭黎,他所做的一切,都来自于贪婪。毒母说,外乡人把很多不该存在于云州的东西带进来了。她指的是贪婪。蛊母说,金钱,女人,土地,你们不就是为这个进来的吗?苏青说,我们不是,我相信彭黎。可最后彭黎杀了这个跟了他十几年的人,为了一个女人。
其实他们走云荒从来都不是拥有正义的理由。他们想赚钱,想要女人。把绸缎贩卖,带回很多蛊,然后回东陆高价卖出。他们贩卖兵器,金子甚至女人。彭黎太贪婪了,最后死在了女人的手里。
云州本该是一片净土,虽毒蛇毒蝎到处都是,但人与人之间本没有那么多爱恨。但来自东陆的人带来了太多的东西。贪婪,欲望,爱恨,金钱,权力。可全书中写的最狠辣的巫民们,却是人心最纯净的人。就像商博良最后说,你们不懂东陆人的心。
人心是最难懂的东西。而这些巫民不懂,他们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处理所遇见的一切。
商博良的人物塑造极其出彩。可乍看之下,怎么看都觉察不出什么性格。他总是淡淡微笑着,看什么都处变不惊,似乎内心冰冷得像一块石头。故事的最后借由说书人之口,却将他的人生勾勒了出来:
我说他其实早已死了,只不过是一具空空的躯壳,带着那只青玉色的瓶子飘零在九州之间,想要找一个地方埋葬那只瓶子,和他自己。
其实他只是一个人间流浪的无心人与多情客。为情所困太久,渐渐消磨掉了原本多情的心。他和别人讲当年项空月南下五百里直取云中拜访谢玄,又在谢玄门前掉马而去的故事。他说,项太傅在抵达目的地之前已经知道了自己想问的答案。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寻寻觅觅,天涯辗转,没能抵达他的云号山,却在半途明白了什么,最后死去,还带着他淡淡的微笑。
人生其实也是这样。弗吉尼亚·伍尔芙说:“人生的意义或许永远没有答案。”商博良或许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或许没有。祁烈说,你这样的人,经历了人世间最好的事后,就应该找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把命送了。
商博良当时只是笑,没说话。或许他是赞同的吧。在人间流浪的人,又有哪里是最好的归宿呢?
这是一个讲述着极端的故事。极恶与极善,只一念之间。爱与恨,也只是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