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六年级(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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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一开始讲述的是狂人日记,当我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感到满满的都是吃人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每一处都时时刻刻在讲述一个群体想去吃掉个体。里面主人翁是一名被吃者,主人翁发觉自己可能被众人当做吃的对象时,十分害怕,即使看到路上的小孩还有狗,都认为他们那眼神是极度想吃掉自己的眼神。表面是吃人,个人觉得更多的是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整个基层人民的困苦。
接下来便是讲孔乙己,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人,识那么几个字,但往往大街小巷的人都想看他笑话,从不欠饭钱的他,当老板说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就知道,孔乙己也许已经死了。在讲“药”这一章节时,小孩得病了,长辈是给他吃“鲜红的馒头”,以为人肉包治百病。可看出当时人们思想封建腐朽,迷信。
到了阿Q正传,我觉得这个人是当时时代基层人民的缩影。文章中阿Q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被人打了,总有安慰自己的理由,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其实那是当时中国人大部分人的劣根性——软弱。当他知道自己应结婚生子的所表现的鲁莽行为,以致被雇主赶出家门,到后来选择到城里去偷东西,变卖成银两,这是他的中兴时期,但偷东西总有破绽的时候,从此走向末路。
到了闹革命,想投降于革命党的阿Q,最终却被革命党游行示众杀了头,这无非是在体现,当时的社会,枪打出头鸟,闹革命就会被杀死。枪毙前,阿Q并没有说救命,也意味着革命势在必行。
以上便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最深刻的感想。
我读起鲁迅的文章来,还有些困难,理解并不十分透彻。可读了《阿Q正传》,我颇有感触。
阿Q的一生是悲惨的。他永远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可是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总是“胜利”。阿Q是给别人做短工的,地位不高,而且总是惹到那些闲人,自然就少不了一顿打。那些人揪住他的衣领,在墙上磕上几个响头,不到十秒,阿Q自己反倒这样想:“现在的世道,还有儿子打老子的……”然后便乐呵呵地走了。这就是阿Q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无疑是狂妄自大、自欺欺人。阿Q的得意之态、愚蠢愚昧在“精神胜利法”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阿Q更可笑,也更可悲的是他竟然和王胡比丑,比不过了还生气,这充分说明了阿Q的生活无聊到了极点。从被人欺负后的反抗到怒目而视到自轻自贱,阿Q已经麻木了,这无不使人感到可悲与可怜。
在那个病态的中国,鲁迅正是为了通过描写阿Q,唤醒民众们,使那些像阿Q那样受压迫的劳动人民改变命运,也正是为了拯救那时病态的中国。
阿Q是一个身处社会底层的人士,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固定的职业。给别人做短工,没有任何的存在感。受尽欺辱,受制于现实,却也没有反抗现实的毅力。他衣衫褴褛,无蔽体之缕,他的棉被、毡帽、衣衫已被抵押出去换了现钱,不知该如何评价他的这种行为,是为了生存?可他还是能去酒馆喝酒,可他还是会去押钱?现实固然不够完美,可没有反抗过,怎知它真正模样?
阿Q精神总是或褒或贬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可我如果没有读过《阿Q正传》,我或许会以为那时一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打不死的小强”的精神,可读过文章的我才知道那是一种可悲又可笑的精神。阿Q精神的主要内容有奇特的精神治疗法,欺软怕硬和转嫁痛苦。
阿Q总能在自己的假想中制胜。当他被店老板打时,他很不爽,可当过十几秒后,他一转身,便说是“儿子打老子”,以此来安慰自己,然后高高兴兴地跳着走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子,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所以他又胜利了。他总是以自己独特的思想,以自己为第一个,别人没有而他有来安慰自己,得到精神上的胜利。
无论何时,总少不了阿Q精神的人,但更多的是温暖,善良的人。只愿每个人都能积极向上,乐观待世。生活总会有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应该正确对待,面对现实的不如意,更应该乐观进取,取得优秀的成绩,来反抗现实,而不是生于底层,满足于平淡无奇的生活!
得过且过,不是生活应有的模样!
阿Q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者,但在全文中他似乎没有得到爱神的眷顾,这作为一个正传人物爱情缺失对阿Q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
可谁又能说流浪者不配有爱情?只要是一个人,总会有七情六欲,阿Q也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他“喜欢”吴妈,而且敢于向吴妈表白,只是“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好像在耍流氓,可要让阿Q一本正经,引经据典地表达爱意:“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爱你……例如这样浪漫的话能从他嘴里出现,那么他也就不是我们所了解的阿Q了,而是那Q大师了。
但阿Q终究还是阿Q,他只能说出这样的表白以至于直接得近似流氓的表白。但有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不会无故说出一句话来,即使是在最紧急的情况下说出,那也是经过思考的。”由此可见阿Q是经过思考的才说出来的。只是由于语言水平有限,才让人听上去那么不舒服。
可是吴妈对阿Q一点感觉也没吗?那么她为什么要赶到城里看阿Q游街?难道只是出于可怜和不忍吗?
那么是因为阿Q流浪者的身份,或是拿不怎么帅气的样子?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吴妈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节才不惜加入把阿Q送上绝路的行列。
封建礼教以至束缚着妇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户,再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巴脚里里外外地裹住。于是足不出户,不知天下事,这长长的裹脚布把妇女的思想也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什么追求自由,爱情,结果只会以悲剧收场,还落下个坏名声。再加上孔夫子雪上加霜,火上浇油的几笔,更是让旧礼教理直气壮,根深蒂固。吴妈正是这遵守封建礼教的模范,名节这东西是更碰不得的。更何况他是阿Q呢?这个低人一等的流浪者,即使吴妈有那么一丁点喜欢,那也是名节的大事。要怪只能怪啊Q自己,谁叫他是衣着破烂的流浪者,一个被人当作笑料的人……总之和阿Q这样低贱的人在一起,简直是往自己的名节上倒污水,这可是吴妈一万个不愿见到的。于是这样,阿Q这个流浪者被这些名节,礼教给断送了前途,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我们阿Q就这样去了,这就是流浪者的爱情。
六年级语文书第五单元的主题是——走近鲁迅,这一单元几篇文章都是介绍鲁迅及其作品的。这几天我们陶醉在鲁迅的“百草园”里,听着卜老师绘声绘色地描叙。于是,一个经常穿中式长衫,留着刷子似的短发,以及长着隶书“一”字型胡须的鲁迅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对于鲁迅的作品,我最感兴趣的是《阿Q正传》,它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不光考试如此,平时的作业,上课回答问题同样如此,自己做得不好,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总是拿别人的短处来和自己的长处比,从不拿自己和成绩好的同学作比较,这和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是如出一辙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我们每个人总是向下看,和不如自己的人作比较,那么你会进步吗?这个社会会进步吗?我们的祖国会进步吗?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处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阿q正传》看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 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要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 。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心中永远是卑贱的,微不足道。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自己像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也有人说阿q是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时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全肤了,一位政府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去了,老子上了”,栽倒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份慰籍。
阿q食物“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令盛行,某某学生,看到老师抽烟,而自己却受到老师管制不准抽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平等!一些成天泡在酒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在少年心中。
这是我读《阿q正传》的所感所想!
今天再看鲁迅全集的时候,看到了阿Q正传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但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我很感兴趣。
这篇文章讲了是一个叫阿Q的整个生活。他是一个落魄的农民,没有家么有地,是一个天天被人你欺负,却又不敢还手的人。他很自卑,但自尊心又很强,很自大的人。每当有人欺负他,便用自我安慰法来缓出愤愤不平的心。阿Q的地位低下,是他很欢迎革命,但他又不了解革命。使他付出了代价——阿Q的嫉妒心很强,比如小D他认为抢了他的饭碗。其实他也想有一份工作,但是——唉。他在饿急的情况下才去偷果子,可见他还是有道德的人。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早起堕落的中国人的缩影,是一个自卑自傲的人,是一个被别人欺负只会用‘精神利法’的人,是在别人背后骂别人的人。
鲁迅先生用讽刺的手法写了这篇文章,讽刺了当时中国人的堕落,揭露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人们心中的善良与丑恶。来逃避生活中的现实,这种人是永远都站不起来,都成功不了的人。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