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六年级(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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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我有幸读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书中描写了一个小女孩与非洲野生动物交朋友的故事,我一下就被一连串逼真动人,美不胜收的图片所吸引,从而爱上这本书,爱上这本书的主人公和那些与她融为一体的可爱的野生动物。 大人们常说,我们小孩子是天生的小动物,说我们的'心与自然与动物是相通的。同样,在纯净的未受人类干扰的自然界,许多动物天然地能与人处,亲密无间。造成人与动物隔膜、敌对,以及人对动物的侵害、残杀乃至灭绝,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人类的自己膨胀和工业化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种种对动物生存空间的挤压与威胁。只有重新认识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有可能出现书中小蒂皮这样以孩提之心与野生动物为友的人和事。 小蒂皮把大象视为哥哥,和狒狒相伴,与鸵鸟共舞,连危险的豹子她也尝试着去和它接近。她会跟动物说话,用眼睛跟动物交流。她体会到动物世界复杂得很,绝不要害怕,但永远要小心。她认为害怕没有出息,动物从来不凶恶,但比较好斗,只要理解它、尊重它、爱护它,不招致它的误解,就能从动物那里得到善意的回报。她不能容忍人类屠杀野生动物的荒唐行为,凭她纯真的直觉,断定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
看完了野生动物朋友我知道了要爱护朋友。
春田狐的爱写的是:两只狐狸相爱了,妈妈维克森生下了几只活泼可爱的小狐狸,可是因为人们在森林里过度的捕杀,狐狸们的食物已经非常少了,根本满足不了小狐狸们生长的需要,所以妈妈维克森每隔几天就要到农场去偷一只鸡来给孩子吃。因为狐狸妈妈经常去偷鸡,农场主人非常的生气,就带着猎狗来围攻狐狸的家,狐狸爸爸“疤脸”为了救妻子和孩子们,倒在了血泊中,这次事件让妈妈维克森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没过几天,三只小狐狸也因为农场主的报复离开了人间,只有一只被带回了农场,用铁链紧紧地拴在了木桩上了,维克森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解救自己维一的孩子,这让她感到非常地绝望,为了给孩子一份永久的自由和尊严,就让它吃了一个有毒的鸡头,到天堂去跟爸爸和兄弟们团聚了。
我合上了这本书,闭上眼睛,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我们人类就不能和大自然和平共处。醒一醒吧,人类,小动物们很可怜,请大家珍爱生灵,不随意损害它们,平等对待自然界中的其它生命体,它们也有得到爱的权力,让它们在森林里幸福地生活吧!过无忧的日子吧!
动物是大自然孕育出的生灵。在这本《西顿动物故事集》中很好地为我们重现野生动物的特点。本书共有十六章,分别是狼王洛伯、乌鸦银斑、豁豁耳、爱犬宾狗、春田狐、野马溜蹄步、黄狗乌利、红颈毛、贫民窟的小猫等。
这些故事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而这些故事都是真真切切的,这一事实也正好诠释了为什么本书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剧。野生动物的生命都以悲剧收场。
在这些故事中,使我最难忘的就是《狼王洛伯》和《野马溜蹄步》了。《狼王洛伯》主要讲述了狼王洛伯在新墨西哥大肆、猖獗地耀武扬威。卡莱姆坡地的人非常憎恨它,千方百计地想对付这位“狼人”,结果都大败而归。后来因为配偶白狼布兰卡的鲁莽、冒失,让不可一世的老狼王洛伯命丧黄泉。在这篇故事中有一句话使我十分难忘:狮子如果被剥夺了力气,雄鹰如果被限制了自由,鸽子如果失去了自己的伴侣,都会因为心碎而死去。谁又能断定,眼前这位冷酷的强盗能够承受得起这三重打击,完全不为情所动?读到这里,我心中不禁为之一怔:自由难道有神奇的力量?于是我又读了《野马溜蹄步》的故事。《野马溜蹄步》主要讲述了狂人乔金去捕猎野马,发现了溜蹄步,想据为己有,在众人的围猎下,溜蹄步被迫逃到了悬崖旁,最后溜蹄步跳下了悬崖,摔得粉身碎骨。桀骜不训的溜蹄步,本来可以选择去农场,吃肥美的青草、住在冬暖夏凉的小屋里、不受天敌的迫害。如此幸福的生活溜蹄步却没有选择,而是毅然跳下悬崖。这是为什么?为了自己的尊严和自由。
自由,多么平凡的字眼啊!却引多少“英雄豪杰”献身,被人类束缚的生活是拘束、不自由的,但在自己母亲的怀抱里死去也是值得的,更是为自己野生动物的一生画上完美的句号。同学们,爱护野生动物刻不容缓!
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野生动物吧!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有威风而凶猛的狼;有称为百兽之王的老虎;有小巧玲珑的小白兔;有狡猾的花狐狸;大自然创造了它们这些生灵,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生动了。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狼王老暴,乌鸦银斑,白尾兔豁豁耳,牧羊犬宾狗;虽然不代表所有的动物,但是这本书让我们更加了解动物们。
老暴是狼群的首领,他是狼群中最强壮的,也是最狡猾的,他是牧人最害怕的狼,他会让牧人寝食难安。他十分挑剔,连刚出生的嫩牛也只吃最嫩的地方。白姐是他的配偶,全身雪白,十分美丽。一次,白姐被抓,死了。老暴不停地嚎叫,那声音是痛苦的,是悲伤的。走到一块血迹前,他明白了一切。不久,他也被抓了。最中,他也死了。他与白姐埋在了一起,在天堂再次成为了伴侣。
宾狗是一只牧羊犬,西顿对他很好,小宾狗长大了,和主人一起打猎,可西顿不小心掉入了陷阱,从此不再打猎了。宾狗因为吃了下了毒的肉,死了。死之前,他还跑到我家门口,可我不在,他便在陪他度过童年时光的门槛边死了。
多么温暖的故事啊,我现在才知道动物也是和我们人类有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思想,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和人一样的,不能小瞧的,我们要保护他们。
广袤的草原上,稍长的草尖儿在风中轻轻摇曳,成片的牛和羊在其中安详地吃草。几只狐狸脑袋刚刚从洞中探出头来。一旁的灌木丛里,偶尔会闪过几只棉尾兔的身影。可以听到从远方的森林里不时传来乌鸦的叫声,以及他们的翅膀扇动的凌乱的嘈杂声。忽然,几声枪响,打破了这宁静。吓得牛羊们惊作一团,发出巨大的声响,原本探出头来的的狐狸不见了踪影,一大群乌鸦在树林里呱呱乱叫,飞来飞去……
这就是欧内斯特在《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这本书中所描绘的野生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以它最真实的模样呈现在你眼前,没有半分虚假,也没有半点遮掩。你可以在书中看到英勇而智慧的狼王罗勃,老成而狡黠的乌鸦银斑,机智敏捷的棉尾兔豁耳朵,也可以看到忠诚的宾果,狡猾的狐狸,热爱自由的野马,残忍的乌利,以及孤独的红颈。它们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故事。不过,正如欧内斯特所写:“既然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这也就成为了它们都是悲剧的原因。因为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的。”
在这些性格各异的动物当中,最受我青睐并使我感到强烈震撼的,还是要数那匹永不停歇的野马了。在他的幼年时期,便已初露锋芒,待到青年,果然成为了一匹千里好马。可却有人对他产生了歹意,妄想收他为己用,派无数人马来追捕他。他逃掉了无数次,却终究敌不过爱情的力量——他还是被抓住了,被烙上了耻辱的印记,他失去了自由。可是在最后的路上,他拖着抓捕者一起掉进了悬崖,摔得粉生碎骨,然而他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这匹野马,看完他的故事,带给我的是久久的震撼。它宁愿用生命来换取自由。我们当中,能有多少人为了自由而付出一切?又能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死守到底?办公室里坐着死气沉沉的人们,酒局上的'人们挂着虚伪的笑,为了让老总高兴而阿谀奉承,胆小怕事而忍气吞声,甚至在多年以后回想起自己儿时的梦想时,只有一声叹息。
我很羡慕这匹野马,它能够无拘无束地在草原上狂奔,感受风掠过身旁的声音,感受足下草地的触感,感受被溅起的水花掠过他的足,感受……
我也想成为这匹野马,享受大自然,享受自由。尽管他最后的结局是悲剧,我却仍觉得他活的潇洒,活的帅气!
若不是人类的追捕,他或许还能自由地在草原上奔跑,享受着妻妾成群的美好生活。其实大多数野生动物的悲剧都是由人类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若是人类少一些贪心与利欲,白鳍豚会不会不会成为濒危物种,长江鲟鱼会不会还在水里快乐地游玩呢?可是时间不能倒转,历史不能改变,所以这一切都猜想都不能得到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便是保护好那些现存的动物们。如同书中所肯定的,这样一种反复被强调的道德思想——我们和动物都是同类。人类所具有的一些东西不会在动物身上荡然无存,而动物所具备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为人类所分享。
渴望看到有一天,人和动物不是红着眼相斗,而是友好和睦地相处。
广袤的草原上,稍长的草尖儿在风中轻轻摇曳……
这是一部描写真实野生动物的故事集。这些动物的一生总是生存竞争而不可避免的走向悲剧。
文中塑造了伦泡之王老暴灰狼头领形象。老暴个头大,智谋多,多次识破猎人设下的陷阱,率领狼群撕咬羊群作乐,令牧羊人们闻之色变。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英雄,最后因为伴侣布兰卡被捕杀而伤心不已,落入以她为饵的圈套,魂归西天。
还有乌鸦“银斑”,他凭借智慧、强壮、勇猛成为鸦群首领,带鸦群安全迁徒,教会幼鸦生存技巧,但最终却被天敌猫头鹰夺取了生命。
棉尾兔茉莉是动物世界里的一位英雄母亲,松鸡“红脖子”则又是一位模范父亲。他们不遗余力的将生存技巧传授给各自的子女,茉莉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掩饰儿子“豁耳朵”。生存竞争时刻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却也承托出动物亲情的崇高,跑侧对布的野马皮毛黑高、身体强壮、脚步稳健,也最难驯服。当他被捕时,这匹高贵的马不顾一切跳下悬崖。
西顿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而不仅仅是带着动物面具的人。这些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交流。西顿将动物与人放在了平等的位置。
《西顿动物记》从两个方面来写:一个方面写出了小动物们的天真可爱和它们的勇敢,另一方面写出了人们的残忍并且讽刺了哪些残忍的人们……人和动物的命运应是平等的,但为什么他们的待遇会不同呢?
人类不停地向动物索取,但再回头想想,我们给了它们什么呢?唉!如果继续这个样子,终有一天世界上的动物将彻底灭绝。到了那时,动物都没了,人们高兴吗?答案当然是不。那么现在还要这样做吗?等到以后,想回头就晚了!我们可以适当地索取,也要适当地付出。
对动物好一点,关爱动物,它们心中也一定会感激你的!
每一个生命都是精彩的,《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书中的个个动物都有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都反映出动物的高尚品质,提醒着人们动物也是高贵的。
在这些高贵的生命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王老暴。它为了狼群能生存下去学会了许多本领:识别毒药,识别人的气味;它还制定了很多规矩:不要攻击人,因为他们有枪,只吃自己杀的猎物。正是因为有了它的出色领导,狼群才能一次又一次的避开危险。老暴有很多厉害的地方,但也有弱点:痴迷于爱情。结果就是这个使它丢了性命。
读了老暴的故事我有许多感触。它不怕毒药和猎人,因为它有智慧。有些人会认为人类是至高无上的,而动物是愚蠢的。他们错了,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是平等的,动物的智慧能从很多地方流露出来,老暴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别以为人有感情动物没有,就像老暴,虽然它的痴情是致命弱点,但起码反映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人类的错误就在于过度地捕杀动物,破坏它们和谐的家庭。老暴也是这样被逼上绝路的。我始终不明白,对付肉食动物非要用杀戮这么残忍的方法吗?难道就不能用一些更高明的方法吗?
动物的精神也是可贵的。老暴的精神在于勇敢无畏、为狼造福。不只是老暴,还有很多动物有这种品质,这都是我们人该学习的。
每一个生命都是精彩的,这就是动物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中有号称喀伦泡之王的老暴,它比其他狼的个头大,智谋多;有乌鸦“银斑”,是群鸦中最聪明、最强壮、最勇敢的;白尾兔毛丽是一名真正的“母亲英雄”,她不惜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儿子;“跑侧对步的野马”是一匹完美无瑕的马的.形象,是大平原上古往今来最高尚的动物,没有一匹像他这样强壮而又难以琢磨的马;松鸡“红颈毛”是一窝中最大、最壮、最漂亮的。可是,动物总是以悲剧告终。奋不顾身的老暴在侣伴被人杀害之后,也没有逃亡异乡,在耗尽了力气、被剥夺了自由和丧偶的三重打击下,魂儿走了。“银斑”和白尾兔毛丽都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智慧传授给子女,但也死在敌人的逼迫和利爪下。虽然“好爸爸在送机世界上难得一见”,但“红颈毛”却是一个模范父亲,可是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泉原狐设法把自己的最后一个毒死,因为她不忍心看见幼崽的自由被人剥夺。同样,“跑侧对步的野马”异常珍视自己的自由,一旦被人抓获,就设法跳崖自杀。主人精心喂养的小黄狗巫利虽然对人的虔诚“就连世界上最英明的人也想不到”,最终在咬碎了主人女儿的手之后,惨死在主人多利的柴钩下。“我”的爱犬——宾狗机智灵敏,在西顿被自己设下的捕狼器夹住,差点葬生于狼口之时,宾狗救了他的性命,但最终死于中毒。
是啊,当今地球上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少,相反,人类越来越多。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更让人感到亲切。当你翻开这本书,你会感叹野生动物生活中的魅力与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