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六年级(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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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当同学在QQ群里欣喜若狂的谈论着《哈利波特》,而我却对此一无所知的时候,我清楚地认识到,我落伍了,无奈,只得狠狠的追赶潮流——去网上下载了4部《哈利波特》(本人觉得《哈利波特》的书太密密麻麻了,还是电影好!)。
一口气,连看4部,连吃饭也在电脑面前,我也不想这么疯狂啊!可我实在是停不下来了,我只能给你一个理由,太精彩了。
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黑色的巫师长袍,浓密的棕黄头发遮掩了他额头那道雷电形的伤疤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杖,他就是哈利波特,一个充满正义感,有勇有谋的小巫师,小勇士!
电影中的小哈利曾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并重伤了伏地魔,是他失去了所有法力,因此被人们当作神话人物看待。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哈利那种勇敢、坚强,不畏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许许多多的'同学都和我一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会畏难却步,遇挫则衰,总习惯父母为自己解决一切烦恼,想方设法逃避一切难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在姨父家,他受尽德思礼夫妇的打骂与冷嘲热讽,被比他强壮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高傲的马尔福嘲笑,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之折服。
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正义在闪光……
《哈利波特》虽然是一部极尽魔幻的科幻电影,但又如此的贴近生活,与和谐社会相得相容。
我想,哈利波特将会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的不足之处,让我做到更好!
我更希望,《哈利波特》也能成为每个人的一面镜子,每个人都能拥有一颗善良,正义之心,那建设和谐社会也就不是纸上谈兵了!
这是一套神奇的书,正如它的内容一般充满魔力。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的目光以及想象,想着有一天,我也收到一封翡翠色墨水的信,带着猫头鹰去坐九又四分之一车站的霍格沃兹红皮特快列车,拥有一段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传奇故事。
我太喜欢这个具有戏剧性的故事了!有一次太晚了,我仍然坚持把那一章看完,最后我看的入了迷,忘记了了一个个章节,仿佛面前的书本变成了一副拼图,我越是往下拼,便越是无法自拔。
有的时候我是真佩服自己的想象力。读书时,耳边好似传来了各种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一道声音刚毅却透着稚嫩,语气的变化极大,感情也丰富,我知道这个声音一定属于帅气的主人公哈利;随后我又听到了一个滑稽的声音,吊儿郎当的语言让我想到了那个满脸雀斑的红头发小男孩罗恩;接着是一段女声,严厉的口吻不用猜也知道是学霸赫敏……多么有趣的人物设定啊!一百个读者心中有一百个罗琳,却有一百个哈利,这话一点不错。
除了魁地奇这样的运动娱乐让我喜欢上了这套书,还有形形色色的神奇动物。令我印象比较清晰的是弗洛格毛虫、鹰头马身有翼兽和炸尾螺。三个好朋友为了这些“国宝级”的神奇动物们,可费了不少周折,同也给读者带来许多欢笑。我也十分想有一只家养小精灵,这对于魔法界的所有基本巫师家庭来说,有一只家养小精灵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书中描绘的家养小精灵相当于奴隶,根本没有自尊,要是我是家养小精灵的主人,我一定会闯进魔法部,大力要求改革管理家养小精灵的规章制度,解放小精灵们。
我不仅喜爱《哈利·波特》中的物质设定,更多的是对一位所谓“配角”人物的敬佩。那会是谁呢?凡读过这套书的人,我估计大部分会回答哈利;大约一半会回答阿不思教授;小半会回答纳威;还有一两个人会回答詹姆和莉莉。但我所崇拜的这个人,既不是主角光环笼罩着的哈利;也不是德高望重的老校长阿不思;不是纳威;不是詹姆;更不是莉莉。好吧,我承认我十分的钦佩以上的四位“配角”和一位“主角”,但他们远比不过斯内普先生——我真正敬佩的人物,我读完整本书,最令我的感情有所触动的情节之一就是斯内普的逝世,那对所有的读者来说,不论是好是坏,都有不小的打击。是的,读完整套书,谁都会发现,斯内普是最伟大的,是最不容易的。
我的读后感是很复杂的,百感交集。想知道《哈利·波特》这套书究竟如何,正如我之前说:“一百个读者心中,只有一个罗琳,但有一百个哈利”。
虽然我看过许多书,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确是《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我在去年看完整套书,现在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
——题记
当我一拿到《哈利波特》这本书时,就被它的封面给深深地吸引了,我再也舍不得放下。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魔法师,他,成了我的好朋友。在十一岁以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孩,经常受到表哥达利一家的欺负。十一岁生日时,一个长相丑陋,但性格温顺的看守员海格来到了他哪儿,给了他一封信,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从此他开始了他奇妙的魔法之旅。在魔法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摧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崇拜。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我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书中的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虽然在家里,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
哈利波特这个小男孩的形象现在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和勇敢,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回荡在我的脑海中。哈利波特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同学都和我一样喜欢他。在密室的探险中,虽然洞穴塌了,只留下一道小缝隙,哈利的朋友罗恩让他使用魔法来击走乱石,走出洞穴,回到寝室中休息。哈利不同意,让罗恩先回去,自己再进去。哈利小心翼翼地抽出魔杖,一步一步地往洞穴深处走去。后来,哈利凭着一个人的力量,击穿了伏地魔的第二道封印。他是勇敢的,也是不怕困难的。而我有时候碰上一道难题,那时候却可以休息,我通常是刚开始抱着一种不做完不休息的信念。可是在四五分钟以后,我还没做出来的话,我就会停下手中的笔,出去休息了。这样看起来,比起哈利波特,我真是无地自容。
我在杂志上看到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我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
念一段咒语,困难变得渺小;念一段咒语,坏人变成好人;念一段咒语,世界将变得平和。来吧,让我们和哈里波特一起努力,使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徜徉于书海之中,总有那一两本名作获得我的钟爱。但每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会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这就是JK罗琳在咖啡馆里用小纸片写成的著作,风靡世界的《哈利波特》。
虚幻的事物在罗琳的笔下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强大黑魔法师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咒语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大事,由此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录取信,告诉他身世。他很高兴地入了学,但他不知道前面的道路是多么坎坷。年仅11岁的哈利就与被伏地魔附身的奇洛教授展开了搏斗,保护了尼可洛美的魔法石;密室中勇敢战胜了少年伏地魔汤姆里德尔和蛇怪,救出了金妮;阿兹卡班中帮助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了他的清白,并借机救了无辜受罚的巴克比克;三强争霸赛中与伏地魔的对决;神秘事物司的激烈搏斗;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的逝世……直到哈利17岁彻底打败了伏地魔,为人们赢得了一个和平的世界。
《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力高强,为什么却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爱,不懂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协力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佛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要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挺起胸膛勇敢地去面对,征服他。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勇敢、不轻言放弃的人。
《哈利·波特》——一套让青少年为之着迷的魔法小说,一套让全世界为之震撼的魔法小说,一套充满爱和责任的魔法小说!
我是在五年级时读的这本书,当时是同桌B介绍给我看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哈利由于西比尔教授一个梦中“失落的预言”而成了黑魔头伏地魔的敌人,父母也在他年幼时死去,他从小就生活在他姨父家,姨父家有一个儿子—达利,他是一个混世魔王,天天欺负哈利,还让哈利睡在一个橱柜里,他们从没给过哈利好日子,更没给哈利过过一次生日!但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他收到了一封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在学校,他认识了赫敏和罗恩,并与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友。他们三个人一起经历了重重困难,在霍格沃茨学院校长邓布利多、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狼人卢平以及凤凰社所有成员的帮助下,用爱和对魔法界的责任打败了黑魔头伏地魔。
爱与责任使这个小说的关键词,也是这套书的价值所在。
爱——这套书里没有几个爱字,却处处体现着爱。朋友的爱:哈利赫敏、罗恩的友谊是最真最纯的情感。罗恩、赫敏明明知道哈利是黑魔头的最大敌人,明明知道和哈利在一起将随时有可能面临着死亡,但还是对哈利不离不弃,帮助他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有过争吵,闹过别扭,但朋友最终还是朋友……父母的爱:在伏地魔追杀哈利时,哈利还是个婴儿,父母双双为小哈利挡住了那道致命的“阿瓦达索命”咒,母亲在死前还用尽最后的力气为哈利施了一道保护咒,是哈利在 17岁成年前(书中魔法界是17岁成年)不受到任何伤害。师长的爱:邓布利多校长,小天狼星教父和卢平教授等一些凤凰社的成员皆为保护哈利而死。这都是书中无言的爱啊!
责任——哈利从小就担负着巨大的责任,因为在他三岁时曾中过夺命咒(即“阿瓦达索命”咒),但他没死,仅在额头上留下一条闪电形伤疤,所以打败黑魔头的使命就过早的落在了这个男孩身上。虽然责任重大,但哈利原本可以退缩,也可以逃避,或躲在很远的地方,安静的过一生。但他没有这样,因为他不愿意他爱的人受到伤害,所以他担起了这个担子,努力不让身边的人为他受到伤害。最后,他做到了!
其实,《哈利·波特》并不仅仅是一套魔法小说,更重要的是,我们能从中懂得许多:勇敢、善良,自信,诚实,责任……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
——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_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明白自我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向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齐,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终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最终,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一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可是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明白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应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样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齐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欢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成长,用自己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己坚定的信心去面对黑暗的`势力。
命运在不公平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共同面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面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
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助,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可以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面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
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
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虽这一切实属不公,但在不公之下,才有余音缭绕的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