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六年级(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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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小说集收录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名篇,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故乡》《药》《一件小事》《社戏》等等,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小说集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对旧时中国的制度及部分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孔乙己》是一篇抨击封建科举制度的小说。孔乙己,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穷其一生,连半个秀才也没捞着。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己是一个颇有矛盾的`人,他自以为是,不和一般人打成一片,保持所谓的“读书人”的形象;但在现实的打击下,却显得颓唐而迂腐。他轻视下层人民,却不能跻身上流社会,只能在这个夹缝里生存。“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啊!”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残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说孔乙己可怜,那一群嘲笑他的人,在麻木中呈现出的境况就更可悲!从这个角度去看,才会发现鲁迅先生的深邃和伟大。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最有名的一篇小说。小说塑造了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自私、愚昧、封建、保守而又自轻自贱、自欺欺人、欺弱怕强和对敌善于健忘而常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阿Q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悲剧一生揭示了农民在封建思想毒害下精神的麻木和不觉悟,阿Q是令人笑中带泪、令人既同情又痛恨的形象。
鲁迅的小说,以思想深刻而著称。鲁迅的小说也经历了岁月的考验,今天的我们,读鲁迅的小说仍然是启人深思、收获良多。
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以往问自我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向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能够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主角、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当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职责。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小说集文章,篇篇都是经典之作。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对黑暗社会的控诉和对整个社会的呐喊。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
书籍《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鲁迅的一本小说集。
《呐喊》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批判随处可见,不只是《狂人日记》中的封建社会吃人,还是那落魄书生孔乙己,还有《阿Q正传》的阿Q等等。这本书有力地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
其中,《狂人日记》中的吃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鲁迅借狂人之口,控诉了黑漆漆的吃人的封建社会。书中最后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更是激起了人们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也推动了新文化运动的开展。
《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乙己喜欢穿长袍,不过这长袍又脏又破,还喜欢到酒店喝酒。说话满嘴知乎者也。在被打断腿后在酒店出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人见到他了。我特别可怜他,他在封建社会下,成了如此模样,无一人帮助过他,还嘲讽他,他自己也没改过自新,最后也不见踪影了。
还有闰土,我们都知道闰土小时候是多么可爱,和鲁迅是好朋友。可在长大之后,鲁迅满怀希望回到故乡,急切的想再次看到闰土。长达后的闰土再见到鲁迅后,竟不说“迅哥儿”却恭敬地叫了一声“老爷”。这的确令人悲伤、感慨。鲁迅也说他与闰土之间有了一层隔阂。我真的不能想象到底是什么让闰土变成了这样,当初亲密的朋友现在却叫自己“老爷”,鲁迅应该很难受吧。
这就是呐喊,对封建社会万分厌恶的《呐喊》。让我们一起品读它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仔细想想,如果没有了书,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叫《朝花夕拾 呐喊》。
《朝花夕拾》是鲁迅回忆自己往事的散文集,而《呐喊》则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小时候和一位叫阿长的保姆在一起的时光。这个保姆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懂的礼节很多,在大年三十早晨都让鲁迅按照习俗把该干的事干完。不过有一次她把鲁迅的隐鼠害死了,鲁迅非常恨她。后来,鲁迅的叔祖送他一本《山海经》绘本,他很喜欢,但没多久就把书弄丢了,想再买也没买着。阿长告假四五天回来后带来了一本新的《山海经》,鲁迅忘记了仇恨,非常敬佩阿长。
我认为阿长是一个懂礼节、关心他人的人。懂礼节体现在除夕夜,阿长让鲁迅准备明天的事。第二天早晨,必须让鲁迅按照习俗把该干的'事干完才能上床。关心他人体现在她把隐鼠害死了以及把新的《山海经》带回送给了鲁迅。害死隐鼠是因为她以为那是老鼠,不让它伤害人们;如果她不关心鲁迅,就不会给他新的《山海经》。
《朝花夕拾 呐喊》这本书中还不止这一篇文章,有趣的还有很多篇。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是鲁迅先生童年的乐园,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深深地刻在了童年欢乐的记忆里。三味书屋既是鲁迅先生认真读书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充满童趣的地方。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这本书,也欢迎大家推荐书籍。
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也许是因为接触了先进的思想让鲁迅先生看出了世人的麻木,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说“有谁是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是啊,他原本应是富贵人家却因为父亲的患病逐渐落寞了,看到自序中这样一段描写“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样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逐渐在鲁迅原本天真的心里放大生根,让他总能敏感的感触到冰冷与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