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六年级(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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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故事中的主人公——小男孩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受尽济贫院中非人的对待,因为饥饿而向伙房师傅多要一碗粥而被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受尽老板和伙计的欺凌而逃亡到伦敦。
在伦敦,他受到贼首的教唆而行窃,但却但却被人逮了个正着。失主布朗洛收留了他,他决心向善却被再一次抓回贼窖。后来他被逼去抢劫,而被枪击中。好在他被主人家收养。此时奥利弗的身世也逐渐水落石出,终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奥利弗终于依法继承父亲的家产,和亲人们居住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曾经教唆过他行窃的费金被处以绞刑。
这是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他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也抨击了人性的邪恶。这本书如同一面可以带我们回到过去的镜子 。在它的照耀下,我仿佛看到了奥利弗可怜的样子,也看到了费金等人的凶神恶煞。这本书强烈的抒发了对下等人民的同情和对现实的审判。我多想再奥利弗受到虐待的时候送他一块面包,让他不再忍饥挨饿;我多想在费金处以绞刑时,和刑场的民众们欢呼雀跃,因为他实在罪有应得。
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我自己对人的善恶美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是不会得到好报的,而光明磊落的人将会坦荡一生,得到人们的尊敬。我更加相信,生活中善良的人更要远之余邪恶的人。而且善恶有报,邪不胜正,正义永远是占上风的。
在写作方面,狄更斯使用了幽默讽刺的手法来刻画一系列的坏人形象。在以后的作文中,我也要运用这种手法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手法,我要做个好人,因为邪不胜正!
《雾都孤儿》,是一本让我记忆深刻的书。
这本书是查尔斯写的,他之所以写这本书,是因为他也曾经和书中的小男孩一样,因为没有父母而流浪。
使我感受最深的便是第一章,翻开书,一整面的文字右边画了一个瘦骨如柴的小男孩,他正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费利,他一岁时,父母就都离开了人世,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大街上流浪。
光是他的简单介绍,都让我觉得他很可怜。他能活到现在,不是因为他的讨饭技术好,而是因为他懂得分辨好坏,更懂得珍惜身边的人与事物。第一章写的是在一个寒冷的夜晚,费利生好火,躺在杂草堆上,准备入睡。这时,金奇,一个扒手,装做好人,把费利骗到了一个没人的地下室,为他铺好了床,让他早点睡。费利感到不安了,他趁金奇睡得正香,顺着楼梯一直走,又回到了自己生的火旁边。可费利他看出了端倪,宁愿失去一个落脚之地,也不愿意当一个坏人,也不愿意当一个扒手,这正是我敬佩他的地方。作为一个学生,我们也应该向他一样。这本书的配图能让人有独特的感受,每一副配图都让人觉得自己正是那个小男孩费利。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管你的处境怎样,都不要当坏人,微笑面对生活,期待幸福日子的到来!
《雾都孤儿》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雾都孤儿》读后感。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奥利弗的小男孩的故事,他出生在五斗城一个贫穷的家庭,但是奥利弗的母亲去世了,所以奥利弗成了孤儿。后来因为想要多粥没买,因为一场误会无家可归,进了贼区,被迫和恶毒的_交往。最后,在好人的帮助下,我找到了我爱的人,认识了我的生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有三类: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奥利弗天生善良正直。
我喜欢的另一句话:走了快十二里,天又黑了。脚肿了,腿软了,全身发抖。我意识到奥利弗,一个孩子,走了12英里,脚肿了,腿轻了,身体在发抖。他一点力气都没有,想趴下,但他没有放弃,努力往前走。由此,我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爬凤凰山。我爬到一半后就没力气了。我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说:“妈妈,我们可以放弃了吗?”妈妈大声说。“那你背我吧。”我说。妈妈很无奈,她只能疲惫的喘着粗气从山上走到山脚。
想到这里,看了上面写的那句话,很惭愧。
在孤独中成长,在痛苦中挣扎,这就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立弗特维斯特。
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感受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一直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到了九岁,被邦布尔先生送到了一个名叫苏尔伯雷的殡仪员的家里当助手,可是这里并没有比济贫院好一点,甚至更差,于是奥立弗不堪忍受非人般的生活,逃离了这里,准备到达“雾都”——伦敦去闯。
到了伦敦,他遇到了两个作恶多端的人,一个是抢劫犯塞克斯,一个是小偷费金,后来费金想将他培养成一个小偷,也是因为他当了小偷,他的身世之谜也随之被揭开了。
奥利弗来到伦敦不一定是好事,但一定不是坏事。因为他虽然遇到了无恶不作的费金,但是他遇到的好人也很多:亦正亦邪的南希、心地善良的布朗洛先生……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乐观向上的奥立弗,无论是孤儿的身世,还是孤独、痛苦的童年都未使他抱怨。而我们从出生到现在都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却每天都充斥着各种抱怨,我们应该像他一样“不怨天,不尤人”。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的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在伦敦街头流浪,流浪在他生命的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但是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永远不会泯灭。
当我把最后一页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_。在伦敦,我又被迫加入罪行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人的帮助下,我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露丝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人太弗根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憎恨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丝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那年龄不应该有的苦恼和快乐。但面对曲折坎坷的人生考验,小奥利弗仍然追求自由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又名《奥立弗·退斯特》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狄更斯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即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的人帮助,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_,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这本长篇小说是狄更斯的第二部脍炙人口的著作。他用通俗易懂的手法,刻画出奥立弗、教区干事邦布尔、好心的布朗罗等一个个鲜活的形象。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在英国的某个小镇的孤儿院里有一个名叫奥立弗的小男孩。他母亲的命很苦,她还没结婚就生下了奥立弗,不久就去世了。因为没人照顾,当局就把他送进了这个贫穷的孤儿院,安排一个老太太照顾他们,但是这个老太太对他们很不友好。九岁时,奥利弗被先后送去工厂及棺材店做学徒,最终不堪忍受折磨,星夜出走,来到伦敦。在饥寒交迫之时,奥利弗遇到了以偷盗为生的费金一伙,费金见其聪明伶俐,便想训练奥利弗成为一名扒手。一次奥利弗与其他孩子一起上街,孩子亚狄偷窃失手,奥利弗被误抓入警局。伦敦富翁罗勃特因冤枉了奥利弗偷窃感到很内疚,见他又可爱又可怜,便将其领回家。在那里,小奥利弗既不愁吃穿,还能上学读书。有人竟还暗中发现小奥利弗竟是富翁罗勃特的亲生外孙。可是一次奥利弗在街上被费金一伙撞见,又被其抓了回去。他被绑回贼窝后遭到毒打,费金的同伙南茜得知小奥利弗的身世后十分同情他,决定救他出险。南茜暗暗将消息告诉了罗勃特,答应下次带奥利弗回来。不料南茜的计划被费金一伙发现,她被活活打死。后来,罗勃特带领警察直到贼窝,救出了奥利弗,费金一伙也最终被吊死。
这个故事时而让人悲伤,时而让人感动,时而让人提心吊胆……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故事里的小主人公身上有一些地方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佩的。比如小主人公那坚强的性格,遇到事情能沉着应对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他被坏人抓去了,不是惊慌失措,而是冷静地跟坏人_,一边向世人求助,一边寻找好心人收留。如果是我们,恐怕早就对生活失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