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读后感800字左右(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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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1 / 23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
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爱尔兰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说《牛虻》。第一次看这本书是高中的时候,也是极少数选择读第二遍的书,因为在第一遍读的时候震撼到一塌糊涂,以及一直觉得这本书给自己的影响很深,所以近期又决定再读一遍。当然两遍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再次跟着情节走一遍也让第一次阅读的感受逐渐浮现出来。
书中情节以牛虻的成长为主线,最开始年轻的`亚瑟接触到一些思想的启示,却被忏悔神父诱导说出后,遭到背叛被捕,这次背叛给了亚瑟人生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并非仅仅是卡尔迪神父的出卖,还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后的琼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本上就是被现实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抛弃。亚瑟选择欺骗众人的方式离开家,去了南美。到达南美后亚瑟经历了什么,文中并没有具体描述,只是以后期亚瑟身体和心灵上所受到的创伤一次次的回忆呈现,断断续续的拼凑,也让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个富家公子到达一个陌生却并不友好的环境中为了生存而做出的种种改变;经历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难和挣扎的亚瑟已经不再是曾经的亚瑟,成长为牛虻的他开始参与到自己的坚持之中,他变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秘的人。
他的不为别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坚持,他的讽刺和犀利,不过都是经历之后对于这个世界的睥睨。书籍依然可以做多种解读,牛虻对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么彻底,然而若不是心里还有一丝爱,又怎么会第二次被捕,他的举动莫不可以看作是复仇,然而人性的复杂性又让他没有办法活得那么彻底。震撼于他顽强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于岁月所赋予人成长的复杂性。
牛虻第二次入狱后的种种表现是文章的高潮和亮点,也是让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经或许也是被这部分所打动,才会对这本书念念不忘吧。
许多人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无不被主人公保尔那种坚强的毅力所折服,但你们知道吗,保尔之所以有那么坚强的'毅力是因为他从另外一个人身上吸取了精神骨髓,那个人名叫牛虻,牛虻是《牛虻》书中的主人公。
我一捧到这本书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惊喜,我早就听说过这本书,就是没能亲自读一读了。我迫切翻开第一页,立刻便被吸取住了,我连大气也不敢喘,整个心思都沉浸在书中了,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把我拖了进去,整个世界都暂停了。
这本书中没有用什么华丽的语言,没有讲曲折离奇的故事,没有赞颂美好神奇的事物。讲述的是一个人不幸的遭遇,被最爱恋的人重重地打了一巴掌,也打碎了他的心,被最崇拜的偶像所欺骗,使他孤助无援,亲人的无情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于是他用死来代表另一种生,即假装死去,然后逃去其他国家过新生活。他把一切想的太简单了,新的生活使他更加痛苦,陷入绝境之中,地狱般的生活给他致命的打击,他不断寻求新的生路,不断尝试各种角色,但仍不能改变现状,后天的残疾常常折磨他,心灵的创伤,今天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的日子恐吓着他。他没有后退,没有被吓倒,他怀着自己的信念,顽强地同命运作斗争,所有的人在了解他后而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以命相随,他成了一个有极大魔力的人。不了解的人认为他是个鬼,憎恨他的人把他当成魔,在生活中的磨练使他成为一个十分会伪装自己的人,用出人意料的方式去打击敌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领导的队伍,正当神圣的武装起义快要爆发时,他被抓了,不是他伪装失败,而是他自愿的。进狱后,又过着地狱毒蛇式的日子,多次可以逃脱,但他中途又停下来,他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的重生可以唤醒每一个沉睡的灵魂,于是慷慨就义了,所有的士兵都感到这使得自己的灵魂不安,他的确成了现实中的耶稣。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仿佛刚刚要被窒息而死,却又获得了重生,我才知道:人的精神力量可以达到这种地步,一个人的信念可以如此不动摇,牛虻也在我身上获得了重生,我愿做一只牛虻。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艾捷尔·丽莲·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_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先说说亚瑟和琼玛。
“琼玛,过去我是爱你的。记得你小时候还是个很难看的小丫头,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我仍然爱你。”
爱情的种子早在年少的时候就已播下。可却因为卡尔狄神父的泄密,让这两个原本可以成为恋人的伙伴产生了误会。琼玛在没有听完亚瑟的解释就打了亚瑟的一记耳光。而且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一耳光,让亚瑟自杀。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内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头的.人乌黑的头发下已经有了缕缕白发。这个见到河流就要想起亚瑟的姑娘,将自己的心狠狠地钉在了耶稣的十字架上,一钉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琼玛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正如在某个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坛前思念忏悔一样。可是,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琼玛自己就是亚瑟,那无疑会让她更加难受。因此牛虻一直没有承认。直至死前,给琼玛的信中才写道:
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仍然爱你。这封信里,在写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纸上吻过。我已经吻了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琼玛和亚瑟的爱情是个悲剧,亚瑟和神父之间也是一个悲剧。
说是红色年代的产物,但感动人心的却不只是革命的热情与牺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关于爱和救赎。那个深夜跪在神坛日日忏悔的父亲,那个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如同修女般单调乏味的琼玛,他们都深深印在脑海里,一想起来就隐隐作痛。
当然,虽过着非人生活的牛虻,却能凭着敏感又坚强的内心,走过人生所有的低沉与灰暗。比起保尔,更令人振奋。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们一棒子,那时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会多一些勇气和力量。是的,我们需要牛虻这股劲。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
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